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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诉案件不属公安机关管辖,法院也不会移交给公安机关,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扭送侵占行为人的,公安机关不应采取扣押等侦查措施,应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自诉,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的,公安机关应协助受害人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问:A县公安机关对某案立刑事案件侦查后发现管辖权不属于本地,遂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B县,如B县公... 阅1 转自神州国土 公众公开 17-04-23 17:40 |
浅析公安机关地域管辖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某法院刑庭在审理被告人旷某盗窃一案中,发现当地公安局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在地域管辖方面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此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也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从以上法条可以... 阅762 转3 评0 公众公开 17-04-23 17:35 |
公安机关案件管辖范围。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并... 阅1312 转4 评0 公众公开 17-04-23 17:31 |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含义。从新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来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仍然是“证据确实、充分”,但其第53条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新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专家认为,前两项规定属于“证据标准”,是对证据本身的要求,其中“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是对证据量的要求,“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 阅376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7-03-04 13:04 |
反思目前发现和纠正的冤假错案,除了有罪推定等错误司法观念尚未根除外,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一些关键性的诉讼制度未能落到实处。”戴长林表示,《意见》通过有针对性地完善证据制度和审判程序,健全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公检法各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以夯实防范冤假错... 阅82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7-03-04 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