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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案例: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均未规定实际施工人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最高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的是实际施工人有条件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马某要求张某支付借款利息,因与张某未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方法,马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马某要求张某归还借款的具体时间,因此马某要求张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李某系李某成的儿子,李某成去世留下房子五间由被告李某继承。北关区法院一审认为,李某成向原告黄某楼借款2000元用于经营养殖,并向原告黄某楼出具借据一张,双方之...
具体理由是,从被告人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来看,被告人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互相殴打,被告人拳击、脚踹被害人头部、腹部,其中用拳头殴打被害人鼻根部的行为导致被害人鼻根部及右眼下方见软组织出血,上述身体损伤只是一般的损伤,后果并不严重,鉴定意见也显示,被告人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伤害结果。(三)都某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享受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范围是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
建筑公司以保函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性质为保函欺诈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3项规定内容,将独立保函欺诈认定条件限定为“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基础交易债务人没有付款或赔偿责任”,因此,除非保函另有约定,对基础合同审查应当限定在保函担保范围内履约事项,在将受益人自身在基础合同中...
公报案例: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者无追偿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受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孩子姓名权指导案例!该立法解释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
即使内退职工的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新用人单位亦应自原用工之日起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转移手续并续缴工伤保险费,从而实现分散企业用工风险和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伏运山与华源公司于2010年解除劳动关系,故应按2009年连云港市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8212元/年计算其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统计数据当地人口平均寿命为76周...
江苏高院公报:房屋买卖纠纷典型案例12则。因小区业主购买房屋时间跨度较大,同一楼层、同一方位房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单价并不一致,故对于房屋差价无法进行精确确定,且法院在确定开发公司赔偿马某损失标准时,已结合马某购买房屋时单价及小区房价,并综合考虑了环境改变对马某生活造成的影响,且已考虑了可能存在的房屋差价问题,故...
股权既非动产也非不动产,股权的善意取得可类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简阳三岔湖旅游快速通道投资有限公司、刘贵良及成都星展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成都锦荣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锦云置业咨询有限公司、成都思珩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以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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