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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 阅7294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2-11-01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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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 阅7294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2-11-01 1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