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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从而排除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律行为进行的物权变动,是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基础进行的物权变动。以物抵债调解书所涉及的物权变动问题 如上所述,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立法意旨,因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引起的物权变动,是依据公法行为进行的变动,其本身已具有很强的公... 阅1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2-05-21 20:26 |
至于上述合同的效力问题,罗某与XM公司签订预售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仅是XM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方式,即双方补充协议1约定的通过XM公司退款并解除预售合同的方式实现借款的偿还,作为一种非典型的担保方式,上述合同的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上述合同应为有效,只是债务到期后未经清算,XM公司不得据此直接取得用于担保的房... 阅4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1-11-23 2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