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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党纪轻处分或免予党纪处分,给予地方各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纪处分,给予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重处分,需报上一级纪委常委会批准,并由上一级纪委报它的同级党委备案。因此,实践中应注意被审查调查人是否具有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3-27 07:48 |
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丙所任职务未经党委任命前,主体身份属于非国家工作人...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3-10-25 06:59 |
实践中,对于一般管辖案件,中止党员权利可按照“谁留置谁中止”的基本原则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在向同级党委报请采取留置措施时一并提出中止党员权利的意见,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或纪委作出书面的中止党员权利决定,并送达本人、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该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待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室反馈意见后,再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阅8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3-04-12 0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