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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约,应当赔偿相对人履行协议后的可得利益!行政机关违约,应当依法赔偿相对人履行协议后的可得利益!一、二审法院以基于涉案行政协议的公益性,只赔偿再审申请人直接损失,认定再审申请人所提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为由,驳回其赔偿请求,属于认定有误,行政协议的公益性质本身并不能免除行政机关应负有的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要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后,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政协议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另外,行政协议本身具有的公益性并不能免除行政主体应负有的违约赔偿责任,公益性与违约责任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
王明河一通责备后,联系贺远道一同前往银行,可没想到,银行却扯皮说,他们扣的是贺远道账户上的钱,贺远道欠他们银行660万,他们扣款没什么毛病。贺远道账户上的这903万,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王明河作为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贺远道退还。2、可银行始终坚持,他们是从贺远道账户扣除的钱,贺远道欠银行660万,理应归还,银行划走660万...
本案王玉志在未履行报批手续,未与青石湾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其对涉案土地的占有属于非法占有,且王玉志在占有涉案土地后并未进行合理使用,至被征收时涉案土地仍属于撂荒地或未利用地,王玉志不...
在之前的《公司法》中,没有对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行为进行责任界定,因此很多公司的实控人老板就设立一个法定代表人站在前面承担法律责任,当背锅侠,而实控人老板自己则躲在背后,掌握着公司的实际权力,指使法定代表人按照自己的旨意,或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执行公司的事务(包括一些违法勾当),一旦出了问题,却由法定代表人挡在在前...
法考的最大绊脚石,法学界的失败典型: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是如何定义犯罪的两种不同理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来源于德国刑法理论,德文原文是“Erfolgs-unwert和Handlungs-unwert”,unwert的字面意思确实有“无价值”“不值得”的意思,但同时也有“负面”“非法”的意思,日本法律界在引入德国法学理论的...
另一方面出现法人以代表权限制为由,否认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严重危及交易安全。此时若根据第22条第3款规定,以合同仅有盖章而相对人无法证明该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为由,否定该合同的效力,对相对人的审查义务要求显然过高,也不符合《民法典》第490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采用合...
最新司法解释破解世界性难题:违反强制性规定哪些情形下导致合同无效,哪些情形下合同仍然有效 亮点:违反强制性规定哪些情形下导致合同无效,哪些情形下合同仍然有效,是一直困扰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继原合同法第52条将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严格限定为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后,原《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又进一步将导致合同无效的...
辩护火力全开,当庭给法官上了一课,程序违法应当立即纠正。
刑事案件中怎么找刑事律师才不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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