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46712677 IP属地:辽宁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74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交通事故赔偿中,是否应扣减已在社保中报销的医疗费用?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侵权人基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医疗费,属于侵权法调整的范畴,而被侵权人部分医疗费用获得社保报销,是基于被侵权人缴付了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而可以依据当前的医疗保险救济政策所享有的医疗保险收益,属于社会法调整的范畴,与交通事...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汇编(2023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27个指导性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照...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标准(2023版)2.3营养期 vegetative period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6.4.2甲状腺功能中度损伤:误工90~12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A.4多处损伤,不能将多处损伤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简单累加;A.7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应根...
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伤残评定三个月后因另一起交通事故死亡的,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实际生存年限计算!敬某云在本案事故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但其在三个月后,因在另外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该死亡事实的发生使受害人一方丧失了继续获得残疾赔偿金的基础,受害人的近亲属所能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只能限定于从定残之日计算至死亡之日。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8辑)16、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时,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交通事故中已逾60周岁受害人是否存在误工费?保险公司认为李某已达退休年龄,对李某主张的误工费收入不予认可,但未提交证据证明李某已丧失劳动能力。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判决:一、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李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3万余元;二、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
2022年全国各省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汇编!实务问题解答1、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政府统计部门已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但省高院尚未发布适用新赔偿标准通知的,赔偿标准如何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
公交车急刹车致乘客摔倒伤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回到本案,因公交公司对徐某的受伤并没有过错,其难以对徐某构成侵权责任,故此种情况下,徐某不存在选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