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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诉讼请求包括预备的诉讼请求应当是当事人明确表达在诉状中的请求(不能由任何人包括法官主观臆测),我们也可以暂不研讨在何种诉讼阶段预备请求方可提出,也暂不探讨我国民事诉讼体系中尚无主位请求和预备请求的制度及理论支持,我们只谈预备请求的必要性,或者说当事人提出预备请求必须满足的条件。但即便法院成功证明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争鸣】吴泽勇:关于电梯劝烟案二审判决的回应与补充 | 答哲玮教授等。哲玮教授认为二审应当直接改判,为此找到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那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3条进一步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
吴泽勇:揭开“社会公共利益”的面纱 | 就电梯劝烟案答陈杭平教授。二审法院认为:“杨某对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
【争鸣】吴泽勇:关于电梯劝烟案二审判决的回应与补充 | 答哲玮教授等。哲玮教授认为二审应当直接改判,为此找到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那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3条进一步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
吴泽勇:实体正义实现了,程序正义有隐忧 | 评“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定了二审不超出上诉请求范围的几种例外,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论证了它为什么要超出上诉请求作出判决。社会生活是普遍联系的,大量案件会像本案这样包含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或者判决效果有可能间接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无非是...
1月11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发布了全国首例司机因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致人死亡,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一名货车司机因深夜将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导致后车追尾,多人死伤,近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而随意停车并引发事故的责任人也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过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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