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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办理中的几个常见误区。误区一:认为商标侵权认定主体是商标权利人。包括厂家、商标许可使用人、受委托的知识产权公司在内的商标权利人和从事打假的人员不具有鉴定资格,打假人员是商标权利人的员工或者委托人员不属于侵权认定的专家,所以其出具的书面意见形式上看类似鉴定结论,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鉴定,类型上属于普通的书证或...
浙江金华“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仁元”)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及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中国拥有全球最庞大的计算机与网络用户,而微软公司销售带有与公司的商标图案相近似标志的浏览器的行为,极大地淡化了弘仁...
宁德山茶油企业欲注册“滴滴传情”商标,受到“滴滴打车”商标拥有者的异议,双方各执一词,难分难解。据了解,《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标字[2006]174号。你局2006年6月19日《关于<商标法>有关条款适用的请示》 (云工商法发[2006]15号)收悉。《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有关行政处罚及侵权物品处理的规定,既适用于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案件,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
诉商标有不良影响。该裁定认定: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为纯文字商标,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将其作商标指定使用在肉、鱼制食品等商品上,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不能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属于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01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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