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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实务:如何区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程序轻微违法还是违反法定程序,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苏行申160号行政裁定书)三、如何区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程序轻微违法还是违反法定程序2015年实施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贯彻了程序法治主义,将行政行为的程序违法情形划分为两个程度,行政... 阅3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5-14 20:46 |
但因违法代码所对应的依据中的法律名称均为简写,且格式性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已经设定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第款第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第项……”的法律依据填写内容,表明交警金湾大队在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格式文本进行处罚时仍应当具体填写法律依据,以方便相对人直接识... 阅17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3-20 02:39 |
梁君瑜|| 论行政程序瑕疵的法律后果。在行政程序法典尚告阙如的背景下,我国仅可通过反推《行政诉讼法》中的判决方式条款来揭示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的部分情形,却对“可补正”与“忽略不计”应否作为行政程序瑕疵的法律后果、“可补正”在我国是否独立于确认违法的法律后果、“忽略不计”有无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其引入后该如何加以制度构... 阅1 转自thw8080 公众公开 19-04-05 05:07 |
因当事人不配合导致交通警察无法按正常程序履行执法职责的,属于行政执法程序上的瑕疵。被告查处到原告高毛毛所持有的机动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依法决定对涉嫌套牌车辆予以扣留,因原告高毛毛不提供车辆信息与个人信息的不配合行为,致使《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的当事人、真实车辆牌号等一系列相关内容无法当场填写,导致现... 阅2380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12-03 12:23 |
本文所称程序轻微瑕疵与程序轻微违法均属于行政程序瑕疵的下位概念,其中,“程序轻微瑕疵”仅指行政行为在程序上存在轻度的缺陷,但不足以产生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对此类轻微瑕疵,法院可以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径行确认行政程序违法。例如对于程序瑕疵可予补正而行政机关未能补正的,可以判决行政机关继续补正程序上的瑕疵,消除程序轻微... 阅1 转自吻你鸭先生 公众公开 18-07-11 15:18 |
未依法组织伤情程度鉴定而作出处罚决定属于程序违法。行政程序的最大特点在于,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审判虽然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对行政机关在程序上出现了瑕疵,该瑕疵不足以损害行政相对人实体权益的,如行政机关超过办理期限等程序违法的,如果作出撤销判决,让行政机关改正违法程序后,重新作出与被诉行政行为完全相... 阅727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8-06-06 08:47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送达行为是具有独立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的辅助性程序行为,不单独对外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只具有辅助主行政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功能,其法律意义蕴含于主行政行为之中,因此,送达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对送达行为合法性的争议只能在对独立的行政行为或主行政行为提起争议时,作为主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有... 阅8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03-19 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