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宝廷图书馆 IP属地:黑龙江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40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即仍然有侵害能力或者没有放弃侵害意图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因此,即使事后来看,不法侵害在当时确已结束,但只要事前来看,不法侵害是否结束的事实存疑,就不能要求防卫人冒着防卫不足的风险去放弃优势、停止反击,将自身置于被不法侵害人再...
虽然有财物给予,也有职务行为,但如果这种以财物给予为建交方式的感情投资,没有影响到职权行使,则属于司法解释起草者所说的第一种“与职务无关的感情投资”,此时,财物的对价物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感情而非职务行为,不存在权钱交易的对价关系,也就不能认定为贿赂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形是,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与其职务行为之...
车浩 : 关于律师列席审委会的三点看法。只有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邀请律师列席,而律师本人无权要求列席审委会。但是,从一个中立的学者视角来观察,如果不能将检察长列席时的监督权,与再次代表公诉机关强化个案公诉意见,在制度和实际操作层面而非概念层面,明晰地、实质地区别和切割开来,那么,法院又将律师拉进来,作为在审委会层...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正如罗克辛指出的,“在有人为了骗取伤残补助金而能够同意他人砍断自己的手指头时,这个行为人的刑事可罚性,就由于对德国刑法第263条诈骗罪的帮助而充分地包含这个行为构成的不法内容,不需要再受到身体伤害的惩罚了。”[50]被害人为了诈骗而自愿被害的这种“苦肉计”,作为一种保险诈骗的手段,刑法不必为其提供保...
换一个角度说,有瑕疵的控制性许可仍然能够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但是有瑕疵的特别许可则不能使得行为正当化,但是,这种区分本身也连带出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对于一个虽然有瑕疵、但是在行政法上有效的特别许可(阻却违法性的许可),刑法拒绝其正当化的作用,是否与行政法之间存在冲突?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
[55]同时,反对的声音也不在少数,例如,周光权教授认为,“即使没有客观归责理论,似乎并不妨害我们对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进行判断;只要实质地理解类型化的实行行为概念,客观归责理论似乎也是不需要的。”[56]在《结果》一文中也有同样的看法,“在确定假定条件下的因果关系确定问题,考虑条件说就基本可行,不需要借助于客观归责理论。在有...
车浩 : 论推定的被害人同意。如日本学者大塚仁教授指出,“在被害人对法益的处分具有独特的见解时,即使其见解与通常人的感受不同、难以从一般的法益衡量的观点来理解,也应该努力地去适应被害人的意思。……在行为人与被害人处于特别亲密的关系、能够高度地预测被害人会对实施其行为给予承诺时,也可以允许为行为人自己或者为第三者的利益实施...
法官在裁判理由中认为,胡斌的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的性质,但是主观上能够排除其故意,因此余下的是在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与交通肇事罪之间的选择,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针对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危险方法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过失...
车浩: 过失犯中的被害人同意与被害人自陷风险。只有当被害人具有实现危险的意志时,才能称得上自我决定权的实现。”{16}按照张明楷教授的观点,由于被害人同意中的被害人具备了将危险现实化为结果的意志,因此才属于自我决定权的实现,而被害人自陷风险是被害人仅仅认识到行为危险,因而“还不是自我决定权的实现”。与其争论能否适用被害人同...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为了保护所有权及其他本权,还是为了保护占有,这是有争议的。如果认为刑法规定本罪是为了保护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则所有权者从盗窃犯人那里窃回自己财物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认为刑法规定本罪是为了保护占有,则所有权者从盗窃犯人那里窃回自己财物的行为,也侵害了盗窃犯人的占有,因而成立盗窃罪。于是,论定刑...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