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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在被害人特异体质案件中,被害人自身疾病因素与行为人伤害行为共同导致死亡结果发生,属于多因一果,根据因果关系条件说,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伤害行为本身对死亡结果具有原因作用力,正是因为必然的伤害行为通过偶然的特殊疾病才导致危害后果发生,...
2.因果关系的审查重点:在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应重点审查侵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关系,在依据鉴定意见确认被害人死亡与侵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同时,还应查明因果关系的程度、大小及有无其他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等情况。对于被害人特殊体质不起诉的案件,在充分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后,如果犯罪...
具体理由是,从被告人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来看,被告人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互相殴打,被告人拳击、脚踹被害人头部、腹部,其中用拳头殴打被害人鼻根部的行为导致被害人鼻根部及右眼下方见软组织出血,上述身体损伤只是一般的损伤,后果并不严重,鉴定意见也显示,被告人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伤害结果。(三)都某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
“三步法”界定被害人特殊体质致死案刑事责任。从此立场出发,不管行为人在行为时是否知道被害人的特殊体质,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受伤甚至致死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都应当得到肯定。综上所论,在被害人特殊体质致死案件中,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认定首先要判断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能否被评价为刑法上危害行为,其次要从客观说的立场判断因果关系的相当...
以客观归责理论处理特异体质伤害案件。目前,司法机关在处理一些伤害案件中,对于行为人在不知道且难以知道被害人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情况下,因其轻微伤害行为引起被害人心脏病等疾病突发而死亡的场合,如何判断行为人应否对被害人死亡结果负责,无疑是考验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归责理论实用性的试金石。笔者认为,行为人殴打被害人,并没有制造...
李勇:司法文书说理应饱含理论底色。2016年7月12日,张某酒后在某酒店内因争坐电梯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口角,后张某与王某用拳对打,拳头主要击打在王某的胸部等上身,并几番用手猛推王某的胸部,推搡中王某倒地头部受伤流血,双方停手。张某陪同王某到医院进行治疗。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这样一些案件,即行为人对患有心、脑等方面严重疾病的特异...
因受害人特殊体质致死,能否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即使受害人徐某甲亢危象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没有过错,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故对该鉴定申请原审法院不予准许,并按照徐某的死亡情形依法判决被告蔡先生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建林与被害人黄某发生争执而打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双方的争执及扭打会造成患有重度冠心病的被害人死亡,以致发生被害人黄某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认为,宋建平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癸发生争吵、厮打,诱发被害人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其行为是诱发被害人死亡的一个原因,宋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
对于拳打脚踢等轻微殴打行为导致被害人摔倒磕碰死亡或者原有病症发作死亡的案件,是否应当根据具体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性程度区分为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并据此认定行为人分别具有殴打故意与伤害故意,研讨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所有具有攻击性的行为都是伤害行为,行为人均具有伤害故意,没有必要区分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伤害故...
在起因上,因缺乏监控录像无法确定两者谁违规行车,但可以确定的是被害人先停车骂人并动手,对被告人来说,事发突然,本身又患有肝脏血管瘤,在遭受对方推打时实施回击行为,实施行为时没有使用任何工具,且打中被害人一下,见被害人倒地后即停止侵害,行为较为克制,没有进一步伤害行为,这与一般的积极追求、连续攻击、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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