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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我们认为证据不足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未达到上述四项标准。我们认为我国刑诉法第162条第(三)项关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规定,其法律性质与归属,乃至法律效力,在行文中已经明确,它就是无罪判决,根据这一判决应对被告宣告无罪,如果在押应立即释放,不应该再...
毒品来源证据不足的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可见,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施修更、喻某到过天津并与刘依善见面,且结合刘依善的供述等证据,刘依善的毒品来源于施、喻的可能性较大,但双方交易毒品的事实仅有刘依善的供述证实,厚金花亦供称不知道刘依善毒品的确切来源,故认定施修更、喻某向刘依善贩卖毒品的证据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什么是刑诉法中证据不足及如何对控方证据体系进行综合质证?当认定基本犯罪构成的证据缺失时,才属于证据不足,如果认定基本犯罪构成的证据充足,仅仅是某些影响量刑的证据缺失,不属于刑诉法第二百条第(三)项所指的证据不足。由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与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判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充足与否的标准也不同。直接证据需...
从司法实践可见,故意伤害案的主要定罪证据基本上是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口供等言词证据,物证则唯有作案工具,有的案件甚至连这唯一的物证都缺乏,更无书证。那么,如何具体审查言词类的证据呢?因为其他种类证据对部分证言起到了一个印证作用,物证等类证据属客观证据,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其一旦与言词类的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5月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酒后窜至肃州区北新花园1号楼1单元门口,持事先准备好的撬杠预谋抢劫,当被害人袁某某回家经过现场时,赵某某持撬杠击打袁某某头部两棒致其昏迷倒地后,将袁某某裤子脱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挎包(包内有现金8600元及小灵通一部,价值900元)及身上佩戴的金项链、金耳环...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往往围绕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问题进行激烈的论辩,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往往围绕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问题进行激烈的论辩,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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