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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57号公告明确了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该分支机构进行...
然而,往往有的机构和个人则一概而论,将餐费与业务招待费画上了等号,认为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难道只要是吃饭就一定是业务招待吗?显然不是。目前,关于会议费的餐费是作为业务招待费,还是作为会议费核算,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在综合性酒店召开会议,由酒店开具内容为“会议费” 的发票,凭相关证明可以税前列支,但分别开具的...
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按规定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之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1.房地产公司年度结账时,结转完工成本时,应该预提全部未取得的发票成本,该合同应预提1000万元建筑安装成本。5.如果汇算清缴期未取得发票,而在汇算清缴期之后取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未提及此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但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
其次搞清损失的范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弄清楚是实际资产损失还是法定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
2.未进入当期费用的预估项目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指预估的材料、商品等存货。有的纳税人预估项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该笔业务账面上已在预估年度进入费用,在取得合法凭证的年度,由于跨期长或会计人员变更,容易遗漏将以前年度调增额转回。2.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如售房合同、协议、广告,或政府相关文件等明确建造期限而逾...
在国税总局46号公告出台之前,北京等地针对季度预缴期间的税费处理给与了特殊照顾,浪子在2009年的博文中曾经讨论过,北京国税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如果会计处理时未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核算,季度预缴申报时,其数额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栏减...
张伟解读新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该文件创造了“实际利润额”的概念,将季度申报表第4行由“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规定“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因此,该企业1季度应缴预...
王志敏:职工薪酬常见问题的财税处理例解职工薪酬是企业财务人员每天都接触的业务,笔者在审计时发现,许多企业对于职工薪酬的运用,没有完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操作,以致职工薪酬税法上的处理,也与会计处理混为一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相关规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需明确:(1)本科目核算...
安置残疾人就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鼓励和扶持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一直是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举例来说,A企业是一家金属门窗加工企业,共有残疾职工36人,该企业2010年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388800元,则该企业不仅可以在进行2010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前据实计算扣除残疾职工工资额388800元,而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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