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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梳理。核查改制(如有)时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重组情况,核查改制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核查改制是否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准文件(如有)、改制方案及相关协议履行完毕,改制对价是否支付完毕,主要债权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改制是否符合证券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外商投资管理...
当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对总经理职权的规定,使用的是列举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行文意味着公司章...
重磅‖最高院对“股东对公司新增出资份额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最新裁判规则。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并没有直接规定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认缴出资比例增资份额有无优先认购权,也并非完全等同于该条但书或者除外条款即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列情形,此款所列情形完全针对股东对新增资本的认缴权而言的,这与股东在行使...
必备的法律干货 | 预防公司僵局:股权结构及公司章程设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公司章程对公司僵局没有作出预防性的机制设计,那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司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为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
4.蒋志东、王卫明也曾委托律师对拓恒公司进行清算,但由于拓恒公司财物多次被债权人哄抢,导致无法清算,因此蒋志东、王卫明不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因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拓恒公司的主要财产、帐册等均已灭失,无法进行清算,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
如何规避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律海扬帆法律编辑从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简要分析,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建议。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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