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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无罪辩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观上应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观上应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为了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保护国家税款不被流失,199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设立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货物运输业挂靠开具普通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货物运输业挂靠开具普通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行政犯,对相关入罪要件的判断,应当依据、参照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
税务局局长未移交涉嫌犯罪的内部人员是否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这一特殊主体,其特殊性是其具有行政执法权,构成本罪与其履行行政执法权有关,应当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相对人被行政执法调查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因而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对人的刑事责任,防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但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当中,涉及到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和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行为,其中涉及的开票方、受票方和介绍虚开者多大处于不同的地方,因此,需要对虚开增...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欠税人,纳税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无罪辩点5:行为人在税务机关...
江苏省2014-2018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不起诉数据分析及无罪辩点江苏省2014-2018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不起诉数据分析及无罪辩点。笔者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把手案例网上,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江苏省”为条件,以“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期间,搜索到江苏省在2014年至2018年的五年期间,一共有3056份虚...
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浙江省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情况,笔者搜集了浙江省虚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文书,包括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对搜集到的检察文书进行分析、归类、总结,分别从不起诉占比、地域分布、不起诉类型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出检察院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关键点,以便为辩护人提供...
涉案单位欠缴应纳税款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反“黑名单”,同时也将自己置于刑事法律风险当中,一不小心就会构成犯罪,陷入牢狱之灾。
逃避追缴欠税罪案件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但是,需要区别的是,欠税人没有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观故意,其欠税是由于生产经营不善而导致资金短缺无法缴纳税款,此情形不宜作出犯罪处理。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欠税”事实时,首先需要查明的是欠税行为是否已经法定的纳税期限,如果没有超过法定的纳税期限,就不存在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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