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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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6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2-04-23 11:36 |
B担保公司在为A公司代偿30万元借款后,有权向A公司进行追偿,也有权依据反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及保证条款的约定向鸿业公司、郑某及C公司主张应分担的份额,C公司应在其所承诺的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C公司和B担保公司系分别向信用社为A公司借款提供担保,C公司担保系为A公司而非B担保公司提供1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阅1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2-04-18 15:52 |
在多个保证人分别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如果在每一份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无论债权人是否享有其他保证债权,均不影响其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此时,根据原《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个保证人与债权人没... 阅178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2-04-18 1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