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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要台账,处处要留痕,试问谁还有精力做正事?一、台账的“风光背后”台账的直接作用确实在于应付检查考核和巡视。上级部门为了确保下级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台账要求。这样一来,下级单位只要按照要求建立好台账,就可以轻松应对各种检查考核和巡视。这些下级单位为了应对检查考核和巡视而建立的台账,并不能真正反映...
如何理解与适用行政处罚追责时效?例如,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指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
如何落实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处罚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表明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持审慎态度,有助于切实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促进行政处罚决定的...
行政处罚文书的10个“瑕疵”及建议!
废水回用不外排企业违法排污,“零排放”神话何时休?东莞甚至出台了《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让零散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合法化和规范化,解决了水量不多、浓度不低的小型企业工业废水处理难题。虽然大量企业确实存在少量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自行处理存在占地、技术等诸多瓶颈,性价比太差,需委托处理,但纸面理论上又是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第...
二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才能决定此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02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情形《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生态环境局:日均值达标,不能作为免罚理由!经研究,函复如下:2007年2月27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16号),规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等是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的技术依据,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均不得违反...
HJ行业标准能否强制执行并作为执法依据?以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为例,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
评估中心对于监督帮扶工作的支撑始于2019年,当年评估中心成立监督帮扶联合工作组,以大气专班牵头,汇集其他四个部门与众多行业领域专家力量,以“前店后厂”的形式支持监督帮扶工作开展。“当下,自动监控的作用日益凸显、地位不断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组建,既抓住了当前生态环境执法的重点,也看到了执法技术支撑的弱点。”固定污染...
以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为例,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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