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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外交等级及外交人员 外交等级及外交人员。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在驻在国有代表本国国家元首和政府向驻在国表达意见或者同驻在国达成协议的全权,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其所享礼遇也较其他外交代表为高。参赞分为公使衔参赞、政务参赞、... 阅9311 转328 评1 公众公开 12-12-31 11:36 |
西非: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西撒哈拉(未独立))、塞内加尔共和国、冈比亚共和国、马里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共和国、几内亚比绍共和国、佛得角共和国、塞拉利昂共和国、利比里亚共和国、科特迪瓦共和国、加纳共和国、多哥共和国、贝宁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加那利群岛(西)(18)北部:哥伦比亚共和国、... 阅4895 转85 评0 公众公开 12-12-31 11: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各国建立外交关系日期简表。国名。建交日。[1] 1955年1月2日,我与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后改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建交。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宣布成立。中国驻原南斯拉夫大使馆改为驻南联盟共和国大使馆,中国驻原南斯拉夫大使改任驻南联盟共和国大使。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将国名改... 阅142 转11 评0 公众公开 11-06-04 1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