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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
【实务操作】债务重组基金模式。首先,我们对债务重组基金做一个限定,是指以帮助破产或者濒临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以减轻企业债务、减少债权人损失,获取合理利润为目标的私募基金。综上所述,“债务重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会是债务重组的理想模型,但就笔者观察,除了四大国有资产处置公司外,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成熟的破产企业债务...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咨询:我公司有一块土地,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其中6000平方米可以销售,4000平方米须自持,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计算增值税时,“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的公式中,分母是否可以按照6000平方米来确定?当期允许扣除的...
根据案源部门提供的相关线索,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2014年、2015年明细账“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多笔支付给某财富管理公司的咨询费,经查阅相关合同及凭证进一步核实,该财富管理公司收取咨询费为该房地产公司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融资,咨询费实质上属于该房地产公司建造开发项目借入资金财务费用的一部分,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而该公司对...
2018年5月16日,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主办,税闻团队承办的,针对咸宁地税局的实操讲座——“房地产检查及案例解析”在武汉市湖北财税职业学院顺利举行。本次“房地产检查及案例解析”培训课程是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与税闻团队联合发起的,税务局一线实务人员进行多年从业经验的分享与交流。本文将回顾此次讲座的多图文干货,对房地产检查这一实务...
(三)检查纳税人书立的各种凭证,是否具有合同性质,再对凭证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审核,参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重点审核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是否贴花。(四)对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属税目,核实纳税人有无混滑税目,错用税率的...
即:[(预提费用金额≤未竣工结算出包工程的发票不足金额)÷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出包工程的合同总金额]≤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3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对照该条款,31号文件中的“最终结算”...
(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延伸理解: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7条规定,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点】,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
合作开发房地产约定的出资未全部到位时,还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配利润?|法客帝国。合作开发房地产约定的出资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出资分配利润而不是合同约定比例分配。双方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了利润分配比例,虽然在协议文字表述方面不是明说“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利润”而是一个固定的比例,但是该固定比例的计算实际上是蕴含了按...
延伸理解: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7条规定,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点】,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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