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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刘家安教授《担保制度解释》逐条解读:共同担保人之一受让债权规则第十四条:共同担保人之一受让债权。3、【两个以上担保人之一受让债权】将担保人受让债权认定为“承担担保责任”的法理。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相关规定,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以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有追索权的保理、让与担保等。典型担保是指《民法典》明文规定的担保,包括保证(人保)和担保物权(物保)。非典型担保是与典型担保相对应的概念,非...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系列之二: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合同能否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后果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无效,因此除非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则关于担保人应当对主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约定无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
如果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大于债务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或者针对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那么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就超出部分将无法向债务人追偿。由于债务人是履行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仅仅是代替债务人履行义务,所以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必须严格遵循担保从属性的规则,因此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大于...
在担保物权受托持有中,实际担保物权人与登记的名义担保物权人不一致,当债务人违约或者发生其他需要实现担保物权时,权利的行使主体究竟是由实际担保物权人,还是由登记的名义担保物权人?从法律角度分析,实际担保物权人和名义担保物权人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而且通常担保人知晓担保物权受托持有情况,因此名义担保物权人与担保人之间订立...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系列之五: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和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无论是关联担保还是非关联担保,都必须经过公司的决议程序来决定,因此,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越权担保。1.实践中,如果债权人在法定代表人未提供公司决议的情况下仍接受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系列之六: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需要决议的三种情况。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或者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均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决议。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
小编认为,既然一人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等同于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也即说明公司的人格被否认,即使股东拿出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从而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但如果公司为股东提供了担保,且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民法院仍应认定该公司不具有独立人格,股东仍需对公司的其他...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系列之八:共同担保情形下,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要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担保人对于债权人本就负有担保债务,担保人通过订立债权转让合同的方式受让债权后,担保人的担保债务与债权人的担保债权同归于担保人,发生混同,此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归于消灭或部分消灭(一方面,担保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无论是何种担保类型,担保人受让债权的行为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均无不同,故《民法典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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