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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一支付结算行为同时构成帮信罪和掩隐罪,则应择一重处,具体而言,犯罪行为对应的掩隐罪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的话,应适用掩隐罪,若对应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时,掩隐罪与帮信罪无法区分轻重罪,在此情形下我们认为应适用帮信罪,因为帮信罪能更准确全面地评价支付结算犯罪行为,掩隐罪主要评价的是犯罪所得,而帮信罪对卖卡、转账、犯罪所...
首先,本案中三被告人事前没有与上游犯罪分子共谋,且获得好处费的方式是按天收取固定费用,并不参与上游犯罪违法所得的分成,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较短,无法掌握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具体情况,对上游犯罪行为参与程度较低,不能认定三被告人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对三被告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更为适宜。四、从被告人电话卡的获利...
在京石铁检公诉刑不诉〔2019〕9号、荔检公刑不诉〔2020〕4号、荔检公刑不诉〔2020〕5号、荔检公刑不诉〔2018〕16号四起案件中,出罪思路在于因其违法所得未达追诉标准或行为人所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通过对存疑不起诉的分类梳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出罪辩护思路: ▽ 辩护思路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以上游犯罪...
『辩点2』:行为人虽事前对帮助行为有质疑,但没有证据显示其明知对方用于实施犯罪活动而继续提供帮助,因而行为人的客观帮助行为不构成犯罪。构成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诈骗罪均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可以通过在案证据推定其“明知”,而本案证据无法证实被不起诉人高某某主观上具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从而提供帮助,...
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宁蒗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被不起诉人和某某甲提供的银行卡(62166027000********)内诈骗资金的支付结算金额,其犯罪事实证据存疑,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
本单元讨论的案情相对于之前单元讨论的案情简单一些,因为苗某在其“供卡”之前已经有了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赃款仍假意出借银行卡想占有赃款的主观故意,虽然苗某的诈骗对象是电诈犯罪分子,但卡内资金系电诈犯罪分子诈骗所得,苗某的假意出借银行卡的行为使电诈分子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苗某后续“掐卡”的“黑吃黑”行为应当与其“供卡...
从307篇判决书,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13个典型行为类型随着公安部“断卡”“清网”等行动部署的展开,肉眼可见大批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成为今年热度较高的新型罪名。案号:(2020)豫0811刑初168号 (十二)帮助诈骗集团解封微信号(占比0.6%) 典型行为模式:提供解...
无罪、不起诉辨点专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文主要从实践角度分析该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核心概念的认定,并简略的介绍该罪的常见辨点。本文以检察文书作为分析的起点和基础,分析帮信罪无罪辨点,特别是主观明知的认定等问题,是文章写作时争议比较集中的辨点。本文探讨帮信罪的认罪门槛,随着最高法内部规定的披露,这一问题算是有了答...
《新型信息网络犯罪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本款时应当注意:一是此种情形下通常是被帮助对象人数众多,对于帮助单个...
第一,不宜将事后帮助行为认定为帮信罪的实施行为,否则将导致帮信罪和掩瞒罪理论体系难以自洽。因为,一般认为掩瞒罪是典型的事后帮助犯罪,本罪要求上游犯罪事实“查证属实”,且为既遂,才能被评价为“犯罪所得”,如果承认事后的帮信罪帮助行为,或将导致掩瞒罪因为没有既遂的“犯罪所得”而难以成立,因为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如果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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