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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虽将道德作为政治之基础,但并未因此而消弭政治的独立性和特殊性,而是将二者做了明确的界分。孔子在《论语》中从政治的根本目的以及政治所遵从的基本原则两个方面深刻地指明了道德与政治之间内在统一的关系,二者既互为基础,又互为目的。
二者在李斯等人的控制下,有些向着孔子向往的“养教之工具为‘德礼’,治之工具为‘刑政’,‘德礼’为主,‘刑政’为辅”的方向演变的意味,这一点的施行与国家政权的统一不无关系,甚至有些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一点在今天的我们看来难免有些迂腐,政法似乎有些逾越德礼之矩,甚至打破了‘德礼为主,政刑为辅’的要义,但用法度来恪守道德...
春秋时期,周天子的影响日渐式微,礼乐制度崩坏,社会动荡不安,伦理道德败坏。在此情况下,孔子提出了“正名”思想,试图以复兴周礼来恢复和重建社会秩序,匡正伦理道德,纠正名不符实的社会乱象。但囿于孔子所处时代和阶级地位的特殊性,其“正名”思想明显地带有名过于实的内涵,这违背了客观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的规律,带有时代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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