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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乙以法定代表人甲的名义代表A公司订立合同,但其毕竟不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其以A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不属于代表行为,而系代理行为。为保障交易便捷和交易安全,相对人审核行为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是有限度的,在相对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但仍未合适行为人的身份及权限的情况下,此时公司的盖章行为往往给人以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外观,使... 阅49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2-10-01 06:39 |
问:在借条中,借款利息如何约定?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 阅3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2-09-03 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