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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工具、赃物去向及分赃情况”要查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来源、去向、赃物的去向,以及共同犯罪中的分赃情况,应当审查的基本证据是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辨认笔录、收赃人证言及辨认笔录、搜查、扣押笔录、清单、赃证物品照片及辨认笔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2)对于作案过程的认定,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现...
使用暴力索取超出所输赌资数额钱财的行为定性——被告人李某甲等敲诈勒索案【办案要旨】使用殴打、威胁等手段将所输赌资抢回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抢劫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故并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不能作为抢劫罪来处理。另外,从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甲等人使用的较轻的暴力手段,以及从罪刑相适应的角度来看,对...
可见,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就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对于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并不受消费者控制,“天价索赔”本身并不等于敲诈勒索。可见,天价索赔只是“维权过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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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深入分析,不难看出,王某在向朱某索要财物时,正是利用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对朱某进行威胁,迫使朱某产生恐惧心理,并导致朱某割腕自杀,其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本质上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时必须明示或者暗示被害人交付财物,如果行为人仅有威胁、恐吓行为而没有使被害人交付财物以获得不法利益的意思...
可见,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就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对于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并不受消费者控制,“天价索赔”本身并不等于敲诈勒索。可见,天价索赔只是“维权过度”的问题,...
其次,被告人刘某虽然使用了暴力,但其使用暴力完全是出于气愤,刘某殴打张某之后,也并未对张某进行搜身劫取财物,只不过是在张某提出“私了”请求后,趁机增加了张某提出的“私了”的筹码,然后由张某“自愿”同意,写下欠条,并由张某想办法兑现“私了”的承诺。第三,被告人刘某在被害人张某写下欠条后,为了让张某兑现而达到勒索张某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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