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山律师典藏 IP属地:河北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240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第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用人单位、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且协议目的已经达成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必要性和确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使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首先,某科技公司虽在《员工手册》中规定高级管理层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与苏某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受理和处理问题。但是,如果劳动者一直是在该用人单位工作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60岁之前的养老保险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规定,但这并不等于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丧失作为劳动者的条件...
本案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当然,从本条规定原意出发,如果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直接赋予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权,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故对于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审查,也应该具体需审查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应仅对劳动者年龄标准作形式审查,而应具体审查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关,具体应区分两种情形:其一,如果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生育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女职工应当知道。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已经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来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领?1、从业妇女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生育医学材料。生育妇...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应仅对劳动者年龄标准作形式审查,而应具体审查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关,具体应区分两种情形:其一,如果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五十五)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男年不满50周岁、女年不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治疗半年以上,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鉴定为因...
最高院法官解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在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达法定退休年龄即合同终止,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服务期是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的,用人单位仍然无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仍然受劳动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调整,用人单位擅自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自然也属于劳...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