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营业申报登记

 loadmemory 2005-07-17

一、申报登记程序

1. 法律依据。在德国营业申报登记的法律依据是《营业条例》(Gewerbeordnung, 缩写GewO)。该条例第14章规定了申报登记义务。如果违反条例,不申报或未及时申报,就要罚款。


2. 什么需要申报?只要开展营业活动,就必须申报。扩展营业范围,比如在经营范围内或作为附加营业在公共场所安装自动售货机(比如售香烟或糖果的),也必须向所在地当局申报。


3. 申报时间。一般来说,一开始营业就要申报,最迟在一周内,否则就要罚款。但有的行业可在以后才申报,比如:所谓的“原始生产”(如农业)、自由职业、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教授音乐课等。


4. 申报人。如果是个体企业,由企业主申报;有限公司由总经理申报;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申报;民法公司或无限公司由股东申报,股份公司或注册协会由董事长申报。


5. 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 填写好的申报表。这种申报表可请秩序局寄来,也可在文具店买。申报表在全德国是统一的(参见本书附录)。送去时申报表要签好字。


(2) 身份证。如果是外国人,就带上护照。


(3) 如果是法人(如有限公司),要带上商业注册复印件。


(4) 如果是需要审批的领域,带上有关批文。


(5)如果是手工业企业,带上“手工业卡”(Handwerkskarte)。


(6) 如果是未成年人,带上监护人的许可证明。


6. 申报地点。当地政府的“秩序机构”(Ordnungsbehoerde),
一般叫“秩序局”(Ordnungsamt)。申报表的副本将由那里分别送达当地的财政局、职业合作社和工商会,这意味着同时向这些机构申报,不必再分别另行申报。


7. 费用。申报费用在德国略有区别,普遍很低,一般是20马克。如果你亲自去申报,当场便可得到营业执照(Gewerbeschein)。如果不是你亲自去,当局也会在三天之内把执照给你。


、与申报登记有关的机构

1. 工商会。在德国,所有营业企业都是工商会的必然成员(手工业企业归手工业会)。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一笔“会费”(Umlage)。会费的计算方式与营业税相似(参见第四章第四节),但不象营业税那么高。各地会费相差不大,大约在6.9%左右;手工业会费大约在10%左右。此外,企业还要交一笔“年度基本会员费”(Jahres-Grundbeitrag)。进行了商业注册的企业的会员费全德国平均约为200马克;未注册的小本经营企业平均约为90马克。


2. 财政局。财政局就是德国的税务局(参见第四章第九节)。一个朋友告诉笔者,他想做生意,便去打听了一下,一听说20马克就可办个营业执照,一激动,当场就办了一个。当时他还没有任何具体的业务打算。谁知几天后就收到财政局一个通知,一个税号,要他报税。他还算聪明,马上写了封信去表明,他的业务尚未展开。以后财政局来信告诉他,可暂缓计税,一旦开始营业,有了收益,就要及时报税。从这个事例中可以联想到以下几个问题:


(1) 在德国,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一定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办一个营业执照是非常简单的。但前面已提到过,你一申报,申报表的复印件就送给了财政局、工商会等,这些机构就会主动找你的“麻烦”。所以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申报是没有必要的。


(2) 申报以后,及时与财政局联系,表明自己的处境,是个聪明的办法。这样,你既可以正大光明地开展业务,又不必为税的问题担忧。当然,你必须能拿出暂缓计税与纳税的理由来 (比如上述那位朋友当时还在德国一家大公司任职,尚未与公司领导谈到自己打算自立的问题)。不过,这种方式只能适合与小规模开始联系业务的个人。如果你要建个公司,正式开展业务,就有必要在申报之前先找个税务顾问谈一下(参见第四章第九节)。


(3) 如果你对财政局的来文不予理睬,后果是严重的。财政局将随意给你定个税额,要你在一年内分四次缴纳。当然,以后你可以设法证明你实际应纳的税没有那么多。但是要证明你的说法可能是很困难的。


(4) 延伸开来说:申报后你应该怎么向财政局报你预计的业务前景是很重要的。你不能充满憧憬地把你企业的前景说得天花乱坠。财政局会毫不容情地根据你说的数字计算你应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然后通知你每年四次按此分期缴纳。你应该估计得冷静些,悲观些。在开业头一二年内,由于开业的各种费用、收买企业的支出等,有一定的亏损是正常的。当然也不能长期亏损。比如汉堡规定,连续三年亏损就应倒闭。


3. 注册法院(Registergericht)。前面提到,注册登记在文书法院办理。注册法院就是文书法院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注册登记。如果仅仅是申报,而不涉及商业注册,注册法院的任务就是审查你的公司名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职业合作社(Berufsgenossenschaft)。德国的社会保障包括四大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职业合作社就是管理工伤保险的机构。所有在德国的企业都是职业合作社的必然成员。德国的职业合作社按大行业划分成35种,会费按该行业的危险级别划分,最高的内河航运职业合作社的会费相当于最低的福利业的10倍多。35种职业合作社中有18种是定死的,也就是说,你的企业属于其中一种,你就必须在这个合作社保险。如属于另外17种,则可以挑选收费较低的保险机构。比如零售、餐馆属于18种之列,而批发属于17种之列。

5. 其它机构。其它与申报登记和开业有关的机构有:经济促进机构、地方统计局、营业监督局、劳动局、卫生局、计量局、一般地方医疗保险公司等。


三、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在有些人想来似乎是个随意的事,其实并不那么简单。刚才已经说到,注册法院负责审查企业名称,可见里面有些学问。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点一下:


1. 取企业名称的主要原则之一是不可有欺骗性。比如一个单人企业取名叫“德国设备公司”就有欺骗性,是不允许的。因为“德国”这个概念给人以是大企业、而且在本行业内举足轻重的印象。如果你建个公司叫“北威州中国贸易公司”,那只有在事先获得北威州政府同意,并确实受北威州政府委托的情况下才是允许的。


2. 另一个主要原则是不可有混淆性。即使你本人叫奥托,你要办邮购公司也不能叫奥托邮购公司。同行业中,即使名字不完全一样,仅是相近,一般也不行。比如你不叫奥托邮购公司,而叫奥特邮购公司,也不行。已经存在的名称缩写也不可混淆。


3. 个体企业必须在企业名称中含企业主的姓名,如果是双名的德国人,取其中一个即可。民法公司名称必须含每个股东的姓名。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必须含一个以全部财产抵押的股东的姓,名不一定收入。对各种资本公司则不要求放上企业主名字。


4. 名字不在花俏。有的人可能认为好听的名字对生意有好处。其实最好的名字是与你经营的产品和内容有关的,让人一听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一些已经成了名的固然点不点产品无所谓,比如西门子、蒂森、拜耳,反正人家一听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新建的企业则不然。


5. 企业名称附加部分必须是“客观上可核实的”。许多德国企业在企业名称后加上一个附加部分,比如经营内容、地点、简短的广告语言等。但这也不是任意的。比如有个公司作为附加名称写上“不来不知道”,州高级法院判:不允许。原因是:这个名称给顾客一个印象,就是那里始终有便宜货,而这一点实际上是无法核实的。


6. 德国工商大会制订了有关企业名称的规定,该规定被法院视为依据。


7. 你在企业初建做第一次广告时,要先向工商会打听一下,你这个企业名称是否是允许的。如果等工商会后来告诉你,你的企业名称必须改,你的广告就白做了。


四、企业合同

在德国办公司,经营一定规模的业务,就要签订企业合同。并不是你同其它人合办一个公司才需要合同,在许多情况下(比如有限公司)你自己办也需要合同,并得到公证员的公证。本书附录中用了个“建立有限公司标准合同”,取之于德国工商大会90年代初编的《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合作标准合同》一书,这个标准合同是联邦德国的规范,笔者仅将一处涉及东德的特殊规定按照现在德国通行的规定作了个小修改,其余全部照录。但那个标准合同过全,在实践中不需要如此面面俱到,可从中选择必需的条文。这里介绍一下合同的一般注意事项。


1. 写上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比如:“XX女士和XX先生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 公司名称是XXX。”


2. 规定开业时间和拟经营期限。比如:“公司将于1995年2月1日开业。经营期限不定(或: 期限可随时调节)。每个股东都有权在任何一个日历年结束三个月前提出解约。解约应有书面形式。”


3. 准确描述各方将投入多少资金和实物,何时为限。比如:“每个股东各投入10,000马克的现金资本, 截至1995年2月1日。此外,XX女士还投入一台已用过的计算机(价值: 2,000马克)和一台已用过的复印机(价值: 1,500马克), XX先生还投入一个已用过的橡木写字台(价值: 3,500马克)。”


4. 规定企业领导权和法人代表权(Vertretung)。比如:“领导权和法人代表权由股东共同掌握。”


5. 规定以什么方式作出决定。比如:“关于公司事务的决定由股东作出,任何决定均需在所有股东赞同情况下作出。”如果有三个或更多股东,也可规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时作出决定,或根据投入资本的多少来规定票数。


6. 规定给每个股东的酬金(Verguetung)或工资,规定每个股东每年的休假时间。比如:“XX女士每月获得5,000马克酬金,XX先生每月获得5,500马克酬金。每个股东有权在一年内休假25个工作日。”酬金可根据各股东每周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来定,但人合公司股东的酬金年终仍按每个人的全年收入税一起算;资本公司总经理的工资可算企业支出而不计在公司所得税中,工资和其它个人收入按个人收入税算(参见第四章第七节等)。


7. 规定利润的分配方式和亏损的承担方式。按什么比例分配,最好请一个税务顾问或审计员算一下。也要规定伙伴可从共同的财库中提取什么。比如:“各股东在算上已付给的工作酬金的情况下,对盈利和亏损各承担一半。依据是根据税法原则制出的资产负债表。盈利的使用由股东共同决定。每个股东有权提取他(她)应得的盈利部分。事先提取须获得双方同意。”


8. 规定一方死亡或解约时的处理措施。比如:“在一方死亡或解约时,留下的股东可以接受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资产与债务,而无须清算。”


9. 规定退出的一方应得的补偿费(Abfindung)。比如:“补偿费根据退出那天作的资产负债表衡量。对正在进行中的业务,退出的一方无权参与分享。”


上面这些例子都是最简单的。实际中作出有关规定并落实在合同中可能要复杂得多。你也许会说:反正我俩是好朋友,随便点,笼统地点一下就行了。但今后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一个德国专家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互相视同陌生人。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五、商业注册(Handelsregister)

1. 商业注册的公开性。商业注册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在工商会查阅。查阅有些资料需要有证明你“有此权益”(berechtigten Interesses)的材料,比如你要了解对方的地产拥有情况而要查阅地产登记册(Grundbuch)时,而查阅商业注册不需要证明“有此权益”。在许多情况下,你无法取舍,或不能注册,或必须注册(见下述)。但在有些情况下,你就应认真考虑是否应该去注册了。比如,你的中餐馆经营到了一定规模,拟同时搞些进出口, 这时也许没人来催你去注册,但你自己可以考虑去注册了。因为你搞贸易,一接触询盘、发盘,对方马上会去查你的情况,如果发现你连商业注册都未办,可能就不理睬你了。因此,如果必须或一旦决定去注册,就要抓紧。此外,由于其公开性,你的注册内容也应该认真考虑。


2. 商业注册后的法律问题。商业注册后,你的法律地位就不同了,在这方面有一系列法律规定。比如:注册后的商人(到位商人)对口头的担保也有承担责任的义务;超过支付期后,注册后商人应付的法定延误利息将不再是4%,而是5%,并从帐单规定日期算起(参见第二章第六节);等等。


3. 到位商人、不到位商人和非商人。德国的法律把企业的经营范围分成“基本商业营业”(Grundhandelsgewerbe)和“其它营业”(sonstiges Gewerbe)两类。经营“基本商业营业”的小企业被称为“不到位商人”(Minderkaufleute),有些法律规定是不针对他们的;但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即使他们不去注册,仍然自动成为“到位商人”。这在平时也许看不出,但一旦上了法庭,法官便以此为准,看某条法律是否适用于你了。所谓“其它营业”,包括电影院、广告社、汽车出租商等。经营“其它营业”的小企业被称为“非商人”(Nichtkaufleute),被立法者视同平民百姓。如果你的业务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你也必须注册,但有关法律规定只对你注册后的行为有效。对农林业个体企业另有特别规定。


4. 注册义务。所有资本公司和无限贸易公司、两合公司都有注册义务,无论经营规模而必须注册。个体企业达到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也必须注册:


(1) 你是在从事营业(Gewerbe)行为。而自由职业者(如律师、税务顾问等)不可也不必注册。


(2) 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从整体印象上说, 不一定单看哪一条)。所谓“一定规模”的一般标准是:销售额每年明显超过25万马克; 采取了双重记帐方式;用了若干员工。


5. 工商会问答表。注册之前,工商会会给你一个问答表(参见附录),根据你的回答来判断你是否有注册的义务(和权利)。问题中包括:你经营的行业,其中(若同时搞几个行业)生产、批发、零售等各占销售额多少;企业地址、建立时间等;职工情况,其中全天工多少,局部时间工多少;企业设施情况,如营业面积、办公面积 、仓库面积、有何机器等设施;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供货商大概人数;是否采取商业记帐;近二年的销售额;等等。


六、需要审批的行业


德国开业,大多数行业是不需要审批的。需要审批的行业如下:


1. 工业。在工业领域中建立企业一般是不需要审批的。只有生产武器和药品需要审批。此外,建有些工厂要注意《联邦排放保护法》(Bundes-Immissionsschutzgesetz)关于环保的有关规定。


2. 商业。商业领域中只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审批和需要注意有关规定:


(1)武器、弹药和易爆材料。根据《武器法》(Waffengesetz),经营武器和弹药必须经过审批。根据《炸药法》(Sprengstoffgesetz),经营易爆材料必须经过审批。每一个有关的企业场所都要获得审批。获得批准的条件是要能证明申请人的人品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2) 动物。按《动物瘟疫法》(Tierseuchengesetz),经营鹦鹉和八哥必须获得审批。从1981年1月1日开始,脊椎科动物的经营(农用牲畜除外)也必须根据《动物保护法》(Tierschutzgesetz)经过审批。申请人必须能证明自己的人品、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一定的空间前提(有没有合适的场地)。


(3) 马达油和驱动器油。从1987年7月1日开始,凡经销马达或驱动器燃油者,必须在出售地点或其附近设立回收废油的地方,或者能证明有这种场地。回收点必须拥有能符合规定地换油的设施。此外,根据《垃圾法》(Abfallgesetz),不同的废油应能分开存放。


(4) 药品。以前经销药品必须审批,现在这个规定已取消。但是在零售药品处,经销人本人应懂专业,或至少在每个销售点有个懂行的雇员。如果将药品放在自选商场,必须有懂专业的人员在场,以便随时回答顾客的问题。经销药品必须单独向区政府(Bezirksregierung)申报。


(5) 其它贸易。经销植物保护剂(根据《植物保护法》)和经销毒物和有毒材料(根据《危险材料条例》)也需要审批,并要证明有专业知识。经销旧货、贵金属和旧金属者有进行“特别记帐”的义务(besondere Buchfuehrungspflicht)。


3. 流动经营(Reisegewerbe)。凡流动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的,除个别例外,都需要办一个“流动经营卡”(Reisegewerbekarte)。所有“外国人”,无论是经营零售还是批发,都必须申办流动经营卡。“外国人”的概念不包括欧洲联盟各国的公民。颁发“流动经营卡”的是各地的“秩序机构”(Ordnungsbehoerde, 前面也曾提到过, 大体上相当于我们国内的市场管理部门), 办卡费用在50马克至500马克之间,视所经营行业的经济价值而定。在固定的零售商店以外举办销售活动也要办这种卡。这种销售活动必须在开始2周之前报告。申办流动经营卡需要带以下证件:官方医生开的健康证(amtaerztliches Gesundheitszeugnis),办此证费用约50马克;警察局开的品行证明书(Fuehrungszeugnis), 办证费10马克; 营业中心注册(Gewerbezentralregister)复印件,手续费10马克; 税务无疑点证明(steuerliche 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免费可得;两张照片。举办不需要办流动经营卡的流动经营活动,只要向住地当局报告一下即可。


4. 贸易代表(代理)。一般不需要审批。这是一种免流动经营卡的活动。因此只须申报营业即可。但进行武器弹药等的中介,仍需办武器经销许可等。


5. 经纪人和建筑人。凡进行地产、住房、贷款、资本和财产投入等中介活动的,有报请一种特别审批的义务。法律依据是《营业条例》(GewO)第34条c。颁给这种许可之前,必须对申报人人品和经济上的可靠性进行考察。此外,凡属《经纪人和建筑人条例》(Makler- und Bautraegerverordnung)涉及范围内的人必须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担保,可保证委托人的财产不受损失。


6. 餐旅业。经营酒馆餐馆业的和八个以上床位的旅馆的,也必须报请审批。主要审批机构是秩序局,参与审批的有建筑监督局(Bauaufsichtsamt) 和兽医局 (Veterinaeramt, 监督食品卫生), 有时营业监督局(Gewerbeaufsichtsamt,负责保护青年)也参与。一般颁给的与其它行业一样,也叫“许可证”(Erlaubnis)。


颁发许可证前,要考核申报人的人品、能力和企业地点。许可证中指定人,指定企业,指定地点,因而不可转让。经营形式和一些经营的特定性质(比如“酒吧”和“迪斯科”)也在许可证上规定。此外,还必须在工商会通过一个“报告程序”(Unterrichtungsverfahren),时间为一下午,费用在80至140马克之间。在接收一家餐旅业企业时,必须申办一个“特许证”(Konzession)。要新建饭店,还另需建筑规划局的“批件”(Genehmuigung),因为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盖饭店的。在工业地区和所谓“混合地区”(商业居住等混合),一般颁给“批件”没有问题,在纯居住地区则很少能获批准,因为在那里建饭店会使居民受到噪音或厨房油烟的影响。


7. 交通业。交通业规定较多:


(1) 人员输送(比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企业申报要符合以下条件:


── 企业有安全性和能力的保障;


── 经济上可靠。通过出示“税务无疑点证明”和存折、人寿保险单、房地产册复印件等;


── 专业能力。要经过工商会专业委员会的考试;或有三年以上在交通行业处于领导地位经历的证明,或公路交通合作社学习班的专业考试证书(这种学习班一般交费700马克左右);


── 人品可靠。通过警察局的品行证明书等来证明。


(2) 出租汽车业的申报特别麻烦, 普遍属于控制范围。必须向秩序机构申办一个特许证,而且每辆车要申领一个。特许证给得很少,有的人申请了20年还未得到。只有汉堡容易,交120马克管理手续费便可得到。为了减少等待时间,可向打算退出该行业的出租企业买旧的特许证。旧特许证价格差别很大,比如90年在艾森一个特许证卖25,000马克, 慕尼黑40,000马克, 有的小城市更贵, 可达50,000马克以上。


(3) 经营750公斤以上载重量的短途货运等也需要持有“许可证”或“批件”。


(4) “工厂交通”。以企业自己的车辆进行50公里以上“工厂远途交通”的必须注意有关规定。比如:10吨以上的车辆或牵引车辆要有“输送和随车单”(Befoerderungs- undBegleitpapiere);载重量在4吨以上的车辆或55匹马力以上的牵引车辆还要有“输送证”(Befoerderungsbescheinigung),等等。


8. 手工业。《手工业条例》(Handwerksordnung)附件A中载入了125种手工业行业。经营这些行业要有相应的“技师证”(Meisterbrief)或类似的证件或特批证。有时有些行业是否属于手工业有很大争执,有时办一个手工业企业在手工业会那儿非常难通过。为此,可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1) 建立一个有限公司,并请一个技师任企业领导;


(2) 以流动经营方式经营企业。当然,并不是所有手工业行业都是可以流动经营的;


(3) 你把手工业的经营作为一个非手工业企业的附属部分来经营。有关规定较多,在此就不详细介绍了。


9. 其它需要审批的行业。还有许多行业需要审批,比如:拍卖业;安全保护业;游戏机及游戏沙龙(即“老虎机”); 信贷保险业;汽车学校;旅行社;典当业和典当中介人。


七、中国人和中国企业在德国建立企业的问题

曾有国内企业因打算在德国建点,向笔者询问有关规定和做法,一些在德中国人也提出过如何建点的问题。为此,笔者走访了一些德国官方机构。现将有关问题介绍如下:


1. 以代表处方式建点。有关机构认为,中国企业在德国建点最容易的方式是代表处方式。


(1) 代表处方式的好处是手续简便,好办。未来的代表本人不一定先来德国一次,可以委托一个朋友、熟人找一处合适的地点,付一定的定金,将有关租房证明寄回国内。国内企业开出全权委托书(德文叫Bevollmaechtigung),指定某人接受企业的委托前往德国长驻,规定此人的业务范围。委托书在当地公证后,受委托人持委托书、租房证明和各种证件(护照、签证申请表等)到德国驻华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签证。德国驻华外交机构可能要核实一下委托是否属实(比如打电话、发函给该企业),查一下该企业经济实力,如果是不太出名的企业,可能会让该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然后将签证申请报回德国,经审批,如果可以,便把签证颁给申请人。一般都是申请长期签证 (比如四年), 但发给你只发短期的(一般是三个月)。你到了德国后再申请居留,一般每年延一次。


(2) 代表处的弱点和优点。代表处的弱点是本身不是法人,不可直接经营贸易等业务。当然,中介是可以的。这同时构成了代表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税务负担轻方面。因为你不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一些税(比如公司所得税、营业税等)与你无关,经济上负担轻,而且不必在这方面伤透脑筋,可以集中精力搞业务。


(3) 代表处的转换。在德国搞了一段时间代表处后,你在一个地方已经为人所知,如果没有什么越轨行为(比如严重负债、搞不正当的经营等),转成公司比较容易。实际上应该说是申请建立公司。但是有的原先在一个城市的代表处到另一个城市申办企业,或一个企业或代表处的工作人员独立出来申办企业,当局有时却劝他们先办代表处。为什么呢?主要是你换了一个地方,或你原先不是企业法人代表,当地对你不了解。


2. 以有限公司方式建点。


(1) 以有限公司方式建点的程序。要直接从国内到德国建立有限公司,手续如下:未来的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一般先要以某种方式到(比如持旅游签证)德国来一次。到你打算建点的地方与当地的工商会和经济促进部门分别谈一次。经济促进部门对各地的中国企业来说是个重要机构,有的地方叫“经济促进和就业(或其它)局”(如科隆、波恩等),有的地方叫“经济促进有限公司”(如法兰克福)。在这两个地方谈话要有充分准备,印象分是很重要的。首先,这两个部门要认为你本人是懂行的;同时,你的发展计划和建立企业的目的、作用能使他们信服;另外,你最好会德语或英语,能直接与他们交谈(这表明你有直接交际和开展业务的能力)。然后,你先找个公证员,拟一份“公司合同”(Gesellschaftsvertrag, 参见附录)。签证审批的过程与代表处基本一样,所不同的是,送回德国后征求工商会和经济促进部门意见的过程中,这两个部门对你的印象分举足轻重。如果这两个部门没有意见,同意你来办公司,签证就比较好办了。签证同样是给短期的,到德国后再申请居留权。


(2) 以其它法律形式建点是否可行?回答应该是:有时可以,但问题比较多。如果你直接办股份公司,由于规定较多(董事会、监事会等, 参见本章第二节),十分麻烦,容易长期拖延。你如果办无限公司等人合公司,由于这种公司是以本人资本作抵押的,而且要达到一定经营规模,而你的母公司在国内,有关情况(经济实力、抵押能力)不好查,有问题也不好追究(比如如何抵债, 参见第三章第六节),所以很可能手续会办不下来。当然,如果你先在德国买了一幢房子,这时你申办无限公司可能会比有限公司更容易,因为你的经济力量有了保障。有限公司则至少必须注册5万马克(当然不一定在正式到德国之前就注册,但必须在合同中加以规定),你至少有一定的经济保障。所以手续通常不太难办。这恐怕也是中资企业除了代表处,几乎都是有限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3) 合资企业。如果你在对德交往中有个可靠的德国伙伴,愿意与你合资,或在德中资企业愿意与你合资,只要合资的对方确有实力,手续就更好办了,基本上只须委托对方办理即可(如果你信得过的话)。当然,合同上要有双方签名,那么,你是否一定要先来一次德国,还是信函签名也可,这就要询问当地公证员了(在德国有人持你的委托书代签一般可以)。


3. 居留和工作许可。


(1) 国内出来者的注意事项。主要的签证、居留手续过程上面已经提到。国内出来开办代表处或公司的,得到的签证一般是“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这是一种比较好的签证。但多半也规定只能在这家企业工作。国内出来,不要等不及签证,先以其它方式(比如旅游签证)办出来。德国规定很严,签证之间的转换非常困难。除非移民局大发善心,作为例外处理,否则你到时候就要回去(比如三个月期满)。再申请办出来,恐怕难度反而加大了。


(2) 已在德的人的居留和工作许可问题。不少在德学生想做生意,或让某家中小企业雇用,却在工作许可问题上难有进展。德国有关机构人员告诉笔者,在德国改签证,争取工作许可,基本上不可能。除非有重大理由。比如某公司提出:雇用德国人无法代替你;而且若不雇用你,企业就得少雇好几个(德国)人,甚至整个部门必须关闭。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也需要很长时间,有时还要花很多钱请律师。当然,各地都有一些“幸运儿”,有些小地方可能更多些。在德国(或附近)成功地办成居留和工作签证的主要有这几类:大公司聘用的;确有特殊理由,关键是对方公司愿意出力的;与政府部门关系好的;小地方控制较松的;与德国人结婚的;改成其它签证形式的(比如Befugnis);转到德国附近一些国家(比如卢森堡、荷兰)去办的。


4. 合同实例简析。有关当局将一家中资公司建立在德公司时的“公司合同”掩去具体名称、名字等后交给了笔者(由于涉及档案秘密,不便用在附录中,可参见附录中的“建立有限公司标准合同”)。现将其中有关内容作一简单分析:


(1) 由于是一家国内公司在德国办的,没有伙伴,所以合同比较简单,大多数是标准条文。这是大多数在德中资企业的特点。如果是合资企业,对利润、亏损的分配、投入资本的组成等都要加以规定,就要复杂得多。


(2) 公司经营内容写的是“一切类型商品和产品的进出口”,相当笼统,连“中德之间”也不写,下面还加上了“同类或类似的经营活动”,面就更广了。这是值得提倡的。如果是土畜产公司,你只写土畜产,就把自己给捆住了。不过笔者认为,如果可能,并与你的总体考虑相符,你可以在这样写的同时,写上以什么为主。这样,今后你在做广告,印制你的企业介绍样本也可这么写,在法律上顺理成章。好处是:对于从事某个行业进出口、批发乃至零售的德国企业来说,你的企业比一个经营面泛泛的企业可信度更高,能力更强。此外,也许这也有利于办手续。


(3) 规定以日历年度为营业年度。恐怕中资企业基本上都是这么规定的。这比较简单,也与国内的母公司(如果有母公司)配得上。但有不少德国公司(尤其大企业)营业年度从9月底到9月底,或从10月底到10月底。这里的原因值得推敲。可以设想的至少有以下几种原因:传统上遗留下来的做法;各行业经营的产品季节性不同,高峰期不同,因而根据自己行业的季节特点作出这一安排;在每个日历年中留下一定时间,做各种报表,为明年安排;财政局退税一般较慢(5个月左右),你若避开高峰,可能就能快一些。不妨向一些大公司打听一下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可能会对你有所启发。


(4) 合同最后一段写的是: 公证员用德文宣读了合同,由翻译译成了中文,参与人同意了合同文字,与翻译一起在下面签了名。这又是不少中资企业的特点了。这牵涉到找翻译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你必须花一笔钱请具有法院颁予的翻译资格的中德文翻译。这种人并不多。


(5) 回到开头部分。这个合同里写着“受按中国法律建立的现有公司XXXX全权委托签署这份公司合同。”合同里这么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好处的。你如果需要享受优惠税率,这应该说是个有力的证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