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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本岂能宣扬“杀人有理”

 fatloach 2005-09-23
苏扬州部分初中使用的语文自读课本《亲近母语》,选入了《水浒传》中的《宋江怒杀阎婆惜》。在文后所附的评述中有这样的一段话:"阎婆惜真是该杀!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是宋江供给,却偏偏在外偷情养汉;明明是自己的不是,却偏偏拿招文袋来要挟宋江。阎婆惜真是刁钻之至,泼辣之至,狠毒之至,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东方早报》)

《宋江怒杀阎婆惜》作为《水浒传》的精彩章节,语言、动作和心理描写都非常到位,将这一节内容选入语文自读课本,应该说并没有多少不妥当之处。而在课文后面加入大学老师撰写的评述,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名著的理解,也是可以的。然而,既然是供初中学生阅读学习的课文,就应该在编写时对内容严格审查,不能让不正确的观念误导学生。



    从《宋江怒杀阎婆惜》一节的内容来看,阎婆惜的确是刁钻、泼辣的形象,但这部分内容所讲述的,只是宋江在情势所迫下杀了阎婆惜,而非代表国家为民除了害。阎婆惜的行为再怎么不当,也没到该杀的程度,因此评述者说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完全是一种个人的偏颇说法,歪曲了作品中所要表达的原意。



    尽管《水浒传》写的是宋朝的故事,人物所处环境与现代有很大不同。但即便在小说中宋江杀了人之后,官府也马上派人到处进行追捕,可见他杀人在当时也为法律不容。而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任何人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更是应成为所有公民的共识。我们对于古典文学作品中的相关内容,应带着批判的态度去继承吸收,绝不能对不正确的东西表示出赞赏,在编写课本时更是要谨慎对待。



    今年春天,金庸的作品被选入中学语文读本,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争议。有人认为,金庸作品中大量宣扬复仇和侠义的内容,会对中学生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其实,就算武侠小说中有一些糟粕,只要教材编写者对学生引导得当,也还是能够被拿到课堂上读的。然而像《亲近母语》中的情况这样,课文评述宣扬"杀人有理"错误思想,就是一件有些危险的事了。也难怪有部分家长认为,这篇评述简直是在"教唆犯罪"。



    语文自读课文附了观点不当的评述,表面上看只是编者一时的疏忽,但这里面反映出的却非小问题。笔者认为,不但课文编写者要从中吸取教训,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当深刻反省,切实加强对课本内容的审查。尽管语文自读课本并非法律教材,但如果辨别能力不强的学生受其误导,形成蔑视法律崇尚暴力的观念,恐怕谁都很难负得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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