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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fengluu 2005-09-28
 

基础会计 >> 讲解内容 >> 第一讲 概论 >> 会计原则

  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本月收入

本月费用

 

本月收入

本月费用

 
1.收到上月产品销售货款5000
0
/
已作为上月收入
5000
/
本月收到现金而作本月收入
2.销售产品8000元并收到货款
8000
/
已实现销售故作为本月收入
8000
/
已收到现金,应作为收入
3.销售产品3000元,货款暂未收到
300
/
已实现销售应作为收入
0
/
未收到现金,不作为收入
4.预付下月房租1000
/
0
应作为下月费用
/
1000
已付出现金,作为本月费用
5.支付本月有关办公费500
/
500
本月费用应由本月承担
/
500
已付现金,应作为本月费用
6.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800
/
800
应由本月承担
/
0
未付现金,不作为本月费用
合 计
11000
1300
/
13000
1500
/

    可见,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影响到各个期间收入、费用和盈亏的确认。而由于权责发生制比较真实、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故广泛用于经营性企业,而收付实现制处理方法相对简单,显然对各期收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仍主要用于不需明确收益的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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