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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税会差异是怎么产生的吗?(收付实现制vs权责发生制)

 吾道有涯 2018-06-08
你知道税会差异是怎么产生的吗?(收付实现制vs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产生原由: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付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

·收付实现制:根据货币收付与否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

·权责发生制:以取得收款权利或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

·A公司收到预收货款100万元,会计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同时A公司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已经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是没有收到货款,企业会计计入“应收账款”200万元

·如果A公司确认预收账款的100万元作为所得税的收入,就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如果按照应收账款的200万元作为所得税的收入,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问题:是否所有税种都是收付实现制(合同约定收付制)?

·考虑因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流转税制:收付实现制

·一般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具体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特殊情况

·先开具发票的,应当即时纳税

·这主要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扣税凭证,在现行“以票抵税”征管模式下,如果允许上游企业开具发票而不确认销项,下游企业却凭票进行抵扣,增值税链条就会断绝。先开发票的必须要即时缴纳税款,保证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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