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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18天 电摩违法有好转(东南快报 2005-10-26)

 一醉的酒坛 2005-10-26
整治18天 电摩违法有好转
福州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 市区分6次统一行动
 2005-10-26 01:43:46  □ 本报记者 王占艳 汪兰平/文 毛朝青/图


■车主向警察出示证件

    福州市自10月8日开展电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至今已有18天了。目前,福州市电摩违法行驶情况是否得到了遏制?有关部门的这一做法是否得到了市民的理解?昨日,记者走上大街小巷亲自体验了一把。


交通秩序明显有好转


    以前,电摩可谓是福州市的一只“电耗子”,遍布大街小巷,随处乱窜。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违章现象随处可见,也因此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昨日,记者在六一路、五四路、华林路等路段看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电耗子”既不闯机动车道,也不闯红灯,更不敢逆行。“最近电动车抓得紧,福州的交通秩序好多了。”很多电动车车主都有这样的感受。

    下午3时05分,北环中路与五四路十字路口的安全岛旁。一名依伯骑着电动车慢悠悠地从机动车道出来,被值班民警拦下。被拦下时,依伯还十分不解。华大派出所吴警官告诉他,电动车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依伯这才恍然大悟,表示自己骑了几年,却不知道这个规定。交了罚款后,依伯连声道谢,对民警的做法表示理解。


车主守法意识待提高


    吴警官说,这位依伯态度比较好,遇到依伯这样的市民,他们在执法中心情也会比较愉悦,但也有部分市民不理解,能溜就溜,有的甚至顶撞、抵抗。

    昨日下午1时50分,记者在五四路与北环中路交界处看到,一名女子骑着辆红色电动车由东面机动车道开出,快速穿过安全岛。站在旁边的值勤民警急忙招手示意其停下,但女子假装没听见,加大油门往北溜走了。民警看着电动车很快融入车流,十分无奈。

    民警告诉记者,由于警力不够,一些觉悟不高的电动车主经常趁民警不备,一不留神便成了“漏网鱼”。




仅一天就被拦下5次


    警方此次严查整治行动,在保障整个福州市交通秩序畅通的同时,也让部分市民感到不便。

    昨日下午1时45分,五四路与二环路交界处。“你好,请出示你的行车证。”民警上前向杨小姐敬了个礼。杨小姐停下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行使证。民警核对后,予以放行。“前面路口刚检查过的,这样再多查几次,我上班就要迟到了。”杨小姐告诉记者,最近电动车抓得紧,遵纪守法的也跟着违规行车的活受罪。

    同样是证件齐全的林先生也大倒苦水,“我每天上下班都要从省体育中心附近经过,这几天查得严,仅一天就被拦下5次,感觉好烦啊!”

专访
整治基于多种考虑


    针对此项严查整治行动,记者昨日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市政府整治市区电动车是基于多方面考虑的: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无牌证电动自行车数量猛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章行为随处可见,有的行驶于机动车道,有的行驶于人行道,与机动车和行人争道抢行、闯红灯等,已成为福州市交通秩序混乱的一大根源,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许多市民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下步加大整治力度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下一步支队还将加大整治力度。市区将分别于10月、11月、12月3个月内组织6次统一行动,各交巡大队分别在主干道设立整治点,各派出所中队分别在辖区、管段设立整治点。在这些统一行动日,各交巡警大队全体动员,鼓楼、晋安大队将整治工作细化,落到各派出所(中队),采取定人、定点、定时间严厉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民警执法有则可循

    针对部分市民的不理解,该负责人说,他们会对民警的执法要求更严格,要求民警有良好的素质和心态,并且依循严格的执法规则。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发票,一律先给予扣车;对有行车证无车牌的情况,如果车主能提供有效发票不予罚款,但不能补办车牌;对有车牌无行车证又无法提供有效发票的,将先给予扣车处理;对原已报牌的电动车丢失了,想重新购买新电动车的,交巡警部门不予重新报牌。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工商等各部门也加入进来,着手从源头上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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