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服务简介 转按揭贷款担保: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原借款人,在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转让给第三人(买房人)时,由买房人向银行申请的购房贷款。借款人(买房人)同意利用银行贷款及购房首期款,清偿所购住房所有原债务并以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且在借款人所购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住房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2、转按揭贷款的房产房龄必须在10年以内,有完全产权,能够上市流通,取得产权共有人(其他 权利人)同意,能依法转让的房产,原则上以住房为主. 注意事项:新的借款银行发放给购房人的转按揭贷款金额与由新的借款银行和担保公司监管的首 期购房款之和,应大于新的借款银行对售房人原银行按揭贷款剩余的本息.
三、操作流程 第一步:购房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步:银行审批并向购房人发放按揭贷款 第四步:将按揭贷款转入原银行售房人还款帐户 第五步:办理归还原银行借款手续并撤销原抵押登记 第六步:办理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及以新的借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手续
四、售房人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所转让房产的房地产证(预售房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与原借款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还款记录 4、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售房人还应提供还款记录清单、贷款余额证明。
五、购房人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经济收入证明 3、与售房人签订的同意转让个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等书面文件 4、担保公司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证明(<<转按揭贷款承诺函>>) 5、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收费标准 1、调查费:买卖双方各50元 2、担保费:买方 贷款金额×1%(不足700元收700元) 买方 贷款余额×1%(不足700元收700元) 3、代办费:买卖双方各500元 4、工本费:买卖双方各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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