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美国税法有点研究。看到很多人回国创业,什么也不懂,真为他们担心。搞不好可能钱没挣到还可能坐监狱。在美国,逃税和杀人同罪。本人列几条重点给兄弟姐妹们作参考:
1、你若携带1万美金以上出入美国,一定要报美国海关。不然不但钱可能被充公,还可能被告洗钱而坐监狱。 3、美国人的全世界收入都要交美国税。IRS为了对付利用成立离岸公司来逃税的美国人,发布了FCC RULING。FCC=FORIEGN CONTROLED CORPORATION。任何离岸公司,只要它的主要控股人是美国人,这个公司的美国SHARE HOLDERS就必须按美国的LLC或PARTNERSHIP纳税。
4、从第3条来看,回国的人真得要注意不要为了控股争。不控股也有很多好处。IRS的FCC RULING大致是这样的(不对请指正),如果美国股东的股份超过45%,这个离岸公司就被定义为美国人控股的公司。你的股份如在9%以上,你就必须为这公司的利润付美国税!所以最好是多找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限制在9%以下!!! 5、对第二条,如果帐户不是你的,是公司的,只要你是有签字权的,都必须向IRS报告。不要以为回国开公司,公司帐户由你大权在握神气,不要忘了向IRS报告,要不然你可能会吃上管司,做坐上监狱。 6、中国与美国有税务协定,中美双方可以交换所有FINANCIAL资料。好处是中国付了的税可以抵美国税(不是抵收入) 注:文中所指美国人=公民或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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