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育观 罗杰斯自认为他的人际关系哲学(即心理治疗观)适用于一切以促进个人、促进群体成长为其目的场合,包括治疗、婚姻、父母与子女、师生、社会地位不同以及种族不同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可以用于政治。教育观点是以他的关于人的本性、自我理论、心理治疗观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他的心理治疗观在教育领域的延伸。教育是罗杰斯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他自身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曾在多所大学任教,在后半生更是把主要精力放到研究教育和教学上。1969年,他出版专著《学习的自由》,系统阐述其教育思想。该书在80年代再版,改名为《80年代学习的自由》。罗杰斯对人本主义教育的影响是最直接和最重要的。 (一)教育目标 罗杰斯认为心理咨询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行为和人格变化,而真正有效的教育也必须帮助学生发展积极的自我意识,促进学习和个人潜力的充分发挥,因而使他们成为“充分发挥作用的人”。罗杰斯认为传统教育或是不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或是产生消极影响,他说:“我深以为传统教育几乎完全无用、无效,其作用在今天这个变化的世界中被过高估计。它最成功之处是让那些不能掌握知识的学生感受失败。”他认为,生活在不断变化的经验世界中,人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接受新经验以促进自身变化,实现自我。 罗杰斯的教育目的观远远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智力培养。罗杰斯鉴于世界处于迅速变化、充满矛盾、危机四伏的时代,主张教育目标应是促进变化和学习,培养能够适应变化和知道如何学习的人,而不再象过去一样只重视学生知识内容的学习及知识结果的评判。正如罗杰斯所说:“只有学会如何学习和学会如何适应变化的人,只有意识到没有任何可靠的知识,唯有寻求知识的过程才是可靠的人、有教养的人。毕竟在现代世界中,变化是唯一可以作为确立教育目标的依据,而这种变化又取决于过程而不是取决于静止的知识。” 当然,按此目标培养出来的人,必然是人格充分发挥作用的人。罗杰斯认为,这种人的基本特征是:(1)富有创造性;(2)具有建设性和信任感;(3)具有独立自主性;(4)有选择的自由。 (二)学习理论 1、学习观的主要内容 罗杰斯的学习观是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集中体现,其主要内容为:(1) 提出了意义学习的学习观。学习是有意义的心理过程,教育应当更多地帮助人们自我实现和心理健康(下面将有具体阐述);(2) 人类生来就有学习的潜能,教育应以学习者为中心,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使学生能够成为选择和塑造自己行为并从中得到满足的人;(3) 提供学习资源,创造良好学习氛围;(4) 构建真实的问题情境,提倡从做中学,鼓励学生自由探索;(5)强调学习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6)强调学习过程不仅是学习者获得知识的过程,而且是学习方法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过程,最有用的学习是学会如何进行学习。罗杰斯强调学习不仅是知识的获得,更重要的是方法的学习。 1、 意义学习的具体阐述 罗杰斯将学习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有意义学习和无意义学习。人们的一般看法是,前者是指学习的材料能为学习者所理解,或材料有价值、值得学习。后者是指学习的材料不能被学生所理解,或者没有什么价值,不值得学习。但罗杰斯主要是在材料是否对学生有价值这一角度来阐释的。意义学习具有四个特点:(1)学习的“有意义性”,即学习的对象对学习者来说是一个有个人意义或个人价值的问题,是与学生有密切关系的问题。(2)全身心投入的学习。这种学习强调把逻辑的、理性的学习和直觉的、情感的学习结合在一起,使人的左右脑并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3)自我发动的学习。罗杰斯强调学习要从儿童的兴趣出发,儿童有了学习兴趣,就能自发地学习;(4)自我评价的学习。主张让学生自己决定评价的标准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通过自己评分,来衡量自己的进步,从而把自我发动的学习变为自我负责的学习。 3、自由学习的方法 罗杰斯对学习原则论述的一个核心是要让学生自由学习。他列举了10种促进自由学习的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直接从人本主义的观点中派生出来的,有些则是从其他学习理论中借鉴而来的。(1)构建真实的问题情景;(2)提供学习的资源;(3)使用合约;(4)利用社区;(5)同伴教学;(6)分组学习;(7)探究训练;(8)程序教学;(9)交朋友小组(encounter group或 译成遭遇小组);(10)自我评价。 (三)教学理论 罗杰斯将他的“以人为中心”的治疗移植到教学过程中,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学的理论与策略。 1、“非指导性”教学法的特点 “非指导”不等于不指导[注:英语中的non(非)不同于un、in、ir(不)等],罗杰斯所提出的非指导可in、ir(不)等],罗杰斯所提出的非指导可以说是指导的另一种或特殊形式。它强调指导的间接性、非命令性,以区别于传统教学中的那种直接告诉、简单命令、详细指示式的指导。罗杰斯始终强调教师的“非指导性”原则和学生的“自主参与性”原则,即学生做主人,教师是促进者(facilitator)。 1958年,罗杰斯应邀在布兰代斯大学教授一个为期四周的课程。课程进行的异常顺利。坦恩鲍姆以自己在教学中的体会给罗杰斯写的一封题名《罗杰斯与非指导性教学法》的信,阐述了非指导性教学法,通过他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此教学法的特点: (1)无结构教学 课程大部分的进程缺乏连贯性和方向性。指导教师则聚精会神地、认真地倾听着每一个人的发言,他并不在乎学生发言切题或不切题。 (2)鼓励思考 学生间相互交谈。导师也参加进去,他的作用应该比班里任何一个人都重要,但他却设法使自己与班级化为一体;学生组成的集体占了首要地位、成为中心,它取代导师成了活动的组织者。 (3)接受的重要性 罗杰斯认为,如果一个人被人们接受,而且完完全全地被接受—不是对他评头论足,而是体贴和同情—这个人就能够面对自己,产生丢开戒备心理和正视自己的勇气。 (4)一种新型的方法论 他从来不做总结性的发言。各种讨论最后都悬而未决,课堂上提出的问题总是在流动变化之中。学生以真实的自我与他人进行交流,产生了亲密关系和热烈气氛,与一般课程上的那种非人格化的课程内容恰恰形成了对比。 2、“非指导性”教学的基本原则 “非指导性”教学的基本原则是强调教师在教学中要有安全感,信任学生,同时感受到被学生信任。在满足此原则的基础上,强调过程的学习方式,其教师要遵循以下原则:(1)教师要以真诚、关怀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情感和兴趣,并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2)学习的决策是师生共同参与完成,学生单独或协同制定学习方案,并对其后果分担责任;(3)学习班集体的着眼点放在促进学习过程的发展上,学习内容退居第二位;(4)课程安排是无结构的,主要从事自由讨论;(5)教师是一个非强制的知识资源,在学生问到时提供有价值的帮助,并鼓励学生也把个人的知识和经验纳入这种资源中,形成“滚雪球效应”;(6)自律是学习达到目的的必备条件,学生必须把自律看作是自己的责任;(7)学习评估主要由学生自己做;(8)促使学习以一种更快的速度更加深刻地进行,并渗透到学生广泛的生活和行为中去。 从罗杰斯的教学论思想可以看出,在教学过程中,他强调情感因素和人际关系。“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论中大大突出了教学中的情感因素,形成了一种以知情协调活动为主线、将情感作为教学活动基本动力的教学模式”。罗杰斯不仅强调情感因素和人际关系在教学中的积极作用,而且他还竭力呼吁应培养有充实丰富情感世界、精神世界的人,也就是知情合一的“完整的人”、有形成良好人际关系能力的人。 (四)师生关系 罗杰斯的教育观里除了教学目标、学生的学、教师的教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外,还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重要性。正如在心理治疗中把重点放在医患关系上一样,罗杰斯认为教学的重点也应当放在良好的师生关系或教师态度上。因为促进学习的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能、课程设计、教学设备资源等,而是教师和学生关系的某些态度品质。 为了促进学生人格的充分发展,他认为教师必须具备四种态度品质:(1)充分信任学生能够发挥自己的潜能;(2) 真实(realness)或真诚(genuineness)或表里一致(congruence)。它是指师生关系中的坦诚如实,思想感情要表里一致。罗杰斯认为,这个要素是最重要的; (3) 尊重(reward),也称接受(acceptance)或认可。罗杰斯认为,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认可每个学生都是作为具有他自身价值的一个独立个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重视学生的情感,欣赏并赞扬学生的优点,同时也宽容其缺点,维护学生的尊严与爱好,相信学生能自己做出选择和决定;(4) 理解(understanding)。罗杰斯所指称的“理解”是一种对他人设身处地的理解,是从他人的角度来理解他人,常被称为“移情性理解”。它与“评价式理解”相对。教师只有以这些态度品质处理教学中的师生关系才能免除学生种种精神上的威胁和挫折才可能使学生的自我实现的学习动机得以自然地表现。 五、评价 (一) 在心理咨询和治疗领域 罗杰斯首创“来访者中心疗法”,并发展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的理论与方法,成为当代最有代表性的心理治疗理论之一。1988年和1991年分别召开了“来访者中心及经验性心理治疗国际会议”。《以人为中心评论》杂志发行于全世界。该杂志的主编凯恩认为:罗杰斯的影响至少波及25个国家,他的作品已经被译成12种文字。他的国际影响已经超过在美国的影响。凯恩在庆祝《以人为中心评论》杂志创刊50周年所写的评论中高度概括了罗杰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理论的影响:强调咨询关系的建立及重要性;相信人有充分的潜力并自我实现;发展了来访者叙述的技巧;用来访者代替患者,增强了对来访者的尊重;将治疗过程录音,以便于他人学习和进行非正规研究;倡导对心理咨询过程和结果的科学研究;为心理学家和其他非医学研究人员从事心理治疗工作铺平了道路。 但治疗者对来访者情感的过分重视及对来访者本身的过分依赖,受到了一些批评。这种源于对人类本性过分浪漫化的思想导致了治疗理论的过分“空泛”、“不现实”,甚至“天真”。 (二) 在教育领域 罗杰斯是近半个世纪最有影响的教育思想家之一。他“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学思想代表了在许多方面与传统教育相对立的新型教育模式。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许多教育改革尝试,如“自由学校”、“开放课堂”、“个别化教育”以及80年代以来的“个性教育”、“情感教育”都与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直接或间接相关。罗杰斯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成为二战以来最有影响的三大教育学说之一(另外两种为学科结构运动和新行为主义)。 1、对幼儿教育的启示 罗杰斯所倡导的许多观念都已深入人心,并已成为美国和其它一些国家教育领域的一些主流思想。罗杰斯的教育观有助于我们认识教育的价值,他的一些教育观念对我国的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带来了众多的启发: (1) 学生观—积极的自我实现者 罗杰斯认为, 人类具有先天的“自我实现”的动机,它引导着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人生来就具有发展的巨大潜能,只要具备了合适的条件,每个人所具有的学习、发现、丰富知识与经验的潜能和愿望是能够释放出来的。 在幼儿教育中,教师更是要坚定此信念。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每个孩子都有成长的动机。教师要对学生暗含期待、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充满信心,教师应由衷地信任学生能够发展自己的潜在能力。当孩子表现出令你不满意的行为时,当你经过努力仍没有帮助孩子达到目标时,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努力,不要对孩子抱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再一次的努力或许就是成功! 此外,把你的期待与愿望传达给孩子,让他感觉到你对他抱有期望、你希望他能进步、你在关注他,课堂中的“皮格马利翁效应”就会产生。 罗杰斯还认为,人生来就对世界充满着好奇心, 表现在对环境的探索,对世界事物的好奇。在现实的教育中,这种好奇心往往因他们在学校教育中的经验和扼杀而变得迟钝。幼儿教育要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及探索精神。众多的“不准”,对孩子问题的粗暴拒绝或嘲讽,都是对孩子好奇心的摧残。 (2) 师幼关系—平等、互动、自由 罗杰斯强调尊重学生,承认每个学生都是必须尊重的独特个体;强调将学生作为学习中的主体,而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他力图确立师生关系中学生的绝对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需要、兴趣、情感和价值,强调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存在主义(其实也是罗杰斯思想的理论基础)认为师生关系应该是你与我的关系,即两个具有主体性人的相互关系,也即对话与交流的关系。只有相互信任,师生对话才能产生。 在传统的幼儿教育机制下,师幼关系主要表现为教师是知识和权力的拥有者,幼儿是服从者。知识传授中,以“教师讲,幼儿听”的方式为主,教师是相对的主动者,而幼儿却完全是被动者;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师幼知、情、意、行的互动性和多方面的参与性。 罗杰斯的观点无疑给我们以新的启示。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不要俯视孩子,蹲下来平视孩子,用温和的眼睛与孩子交流,用善意的话语与孩子平等地对话;与孩子交流,把社会需要的特定文化知识教给孩子的同时,也从孩子那里学习;教师不要随意、无所顾忌地闯入孩子的生活世界或内心世界,尊重孩子独处的权利,给孩子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立的空间,允许孩子偶尔的走神、做白日梦。 (3) 教育目的—全面发展 罗杰斯看到世界的迅速变化,也看到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在日益提高和发展,因此,主张教育的目标应是促进变化和学习,培养能够适应变化和知道如何学习的人。罗杰斯的教育目的观远远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智力培养,他关注的是人的整体发展,尤其是人的“内心生活”,即人的情感、精神和价值观念的发展。 教育要为人一生的幸福做准备,要赋予人以应对变化的能力,要为把握人生时机做准备。幼儿教育面向0——6岁的孩子,他们刚刚从狭小的家庭步入幼儿园、脱离父母的怀抱来到教师的跟前,在情感上他们对教师有更多的依赖,在情感上的满足将极大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幼儿教育的意义在于为个体以后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基础与可能,幼儿期的全面发展对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尽管教育界一再呼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但因为种种原因,我国的教育总是摆脱不了“应试教育”无形的指挥,这种观念也渗透到了幼儿教育中。父母对孩子理论知识的过分关注,幼儿园“不要孩子输在起跑线”口号的宣传,出版商利用父母的这种心理在大大获利的同时也增强了这种趋势。忽视孩子生活的多样性,过分关注知识的记忆,忽视情感的发展是幼儿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较之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还需要这方面的努力。 (4)教师角色—促进者、支持者 罗杰斯认为,只有主动自发、全心投入的学习才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教师在安排学习活动时,只须提供学习活动的范围,让学生自由选择决定他们的方向,去探索发现结果,而教师从旁协助,以减少阻力和挫折。罗杰斯强调培养学生积极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概念; 强调学生参与教育的决策过程,允许学生拥有更多自主学习的自由; 强调学会学习的重要性;强调教师做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提出的全新的教育方法—非指导性教学法,更是对传统教学法的冲击。这些都要求教师在进行教学安排时要考虑给予孩子一定的自由权和自主权,把教师的角色放在促进者的地位。 对幼儿教育而言,要求教师放宽对儿童的监督,给予儿童更多的自由。比如教师为孩子准备活动所需的材料,让孩子也参与活动材料的准备工作,为孩子提供多种多样的资源,教师把自身作为非强制的知识资源,与孩子共同协商、发现活动来源、制定活动计划及评价标准等等。 2、质疑 当然,罗杰斯“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育也不乏质疑者。(1)有人认为罗杰斯的教育模式过分理想主义,他们认为“非指导性”教学可能走得太远,以至于大量宝贵的教学时间在学生的“发现”活动中被白白浪费掉;(2)也有不少人质疑学生是否有能力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方法。他们认为,受过专门训练的教育者应该比学生更清楚他们需要学习什么和怎样学;(3)教育中年龄阶段的限制。在罗杰斯的“学生中心教育”中并没有涉及到其适用年龄范围的界定,但在现实教育中,推行“学生中心教育”必须考虑学生的年龄因素,而且此种教育模式对学生和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求都相当高,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社会化基础。是否适用于幼儿教育领域有待商榷;(4)教育思想来源于心理治疗思想,将其简单移入教育领域,忽视了教育固有的特殊性,有将教育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 正如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一样,评价一个理论也不应该以它是否完美地回答了所有问题为标准。同样,“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不可能完美无缺。罗杰斯的贡献,正如他本人所指出的,不是发展了一套方法和技巧,而是提出了有关教育和教学的一些基本原则。人本主义教育的真正意义就在于这些原则所代表的信念和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带给我们启示与思考,促使我们考虑当前的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1]叶浩生主编.西方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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