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刘永谋:论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

 丁冲 2007-01-03
 
刘永谋:论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

      随着因特网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对当代社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网络伦理问题也日益受到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如何规范网际交往行为?如何建构网络伦理?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必须澄清现有网络伦理困境的症结。

一、背谬性:网络伦理困境的表征



      在现实交往中,交往对象一般处于有标识的具名状态,也就是说拥有能够被识别的惟一性身份标识,比如从事什么职业、住在哪一个社区、真实姓名、性别、学历、年龄、银行信用、政治信仰等等。这些身份标识都是真实的、可靠的,都是被社会所备案的,它们使得某人成为某人而不是他人,能够使得交往对象被惟一地确定。与现实交往相反,网际交往往往处于无标识的匿名状态。人们不知道网际交往对象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信用程度,更不可能知道他/她的经历、行事方式,甚至连他/她的形象也常常无法得知。


    网际交往的匿名性对于网络伦理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它使得网络伦理成为一种匿名伦理,而不同于传统的具名伦理。无标识匿名状态使得网际交往方式和道德评价方式都无法按照传统方式来进行。一方面,网上匿名状态使得网际交往的主体很清楚没有人知道自己是谁,正是由于这种心态使得人们抛弃了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道德约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动,不必考虑身份所带来的利益得失。另一方面,网络道德是在虚拟空间交往的过程中出现的,它超越了物理空间的限制,道德关系不再是同一文化背景下的人之间的善恶评价关系,网际交往大多是在完全陌生的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语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发生的,所以传统伦理标准很难囊括所有的网际交往行为。


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下,现有网络伦理出现了许多问题,最终陷入了困境之中。网络伦理的困境并不在于网际交往中出现了网瘾、网恋、数字鸿沟、黑客、信息隐私和信息垃圾等现象层面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也会出现。网络伦理的困境在于在现存网际交往中人们的基本价值判断陷入了混乱,网际交往行为因而呈现出背谬性的特征。


现有网际交往的背谬性深刻地反映了现有网络伦理的困境,这种困难深层价值观混乱的表征。并且,这种背谬性根植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所以是现有网络伦理无法摆脱的矛盾。总的说来,网际交往的背谬性主要表现在几对相互矛盾的价值准则同时成为网络行为的准则。


1)利己与利他


按照传统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解,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之下,人们都会变得极端地功利和绝对地利己主义。的确,网络上存在许多极端利己的行为。但是,实际上,网际交往中同时存在着大量无偿赠与的行为。在网络社会中,许多人为素昧平生的他人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帮助,而且不求直接的回报。并且,某个人可能在某一次网际交往中表现得极端自私,而在另一次网际交往中又表现得毫不利己。


2)自主与从众



去除了现实交往中的身份顾忌与利益考量,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之下,人们获得了绝对支配自己网络行为的自主权。这样一来,在网际交往中,人们的行为应该很少受到他人影响。但是,实际上,网络中盲目从众的行为大量存在,甚至比现实交往中更为严重。许多网站、个人主页或者Blog(博客)在很短时间内点击率呈几何级数上升,正是网络社会中盲从行为的结果。


3)多疑与信任


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下,谎言对于说谎者几乎是无害的,人们可以无所顾忌地欺骗。所以,在网际交往中,人们应该不相信任何陌生人。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在网络中很容易相信陌生人。正是这种相信,才会导致网络诈骗频频发生。并且,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言不由衷,但在网上却愿意吐露心声。


4)争斗和合作


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下,人们可以任意表达对某人的不满,可以随意宣泄怒火。实际上,网络交往中对立、争斗和攻击很容易产生。然而,网络合作行为也很常见,比如在网络小组游戏中的合作。


5)游离与认同


在无标识匿名状态下,人们可以随时从一个网页跳到另一个网页,也随时可以离线。人们在网络中出现、组成共同体都是偶然的行为。所以,网际交往很容易成为游离的、松散的人际关系。但是,实际上,网络群体的认同感并不比现实群体的认同感差,尤其是现实生活无法提供某人需要的共识群体时,他/她很容易沉溺于网络之中。

二、伦理现代性:网络伦理困境的根源



    如上所述,无标识状态的匿名性使得现有的网络伦理陷入了二律悖反的困境之中。但是,匿名性并不必然导致网际交往的背谬性,我们可以想象一种非背谬性的匿名伦理或网络伦理。为什么匿名性导致现有网际交往的背谬性呢?我们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现代性伦理固有的矛盾,现有网络伦理的困境最终反映的是现代伦理及其实践的困境。



现代伦理体系是建立在普遍人性的基础之上的。众所周知,现代伦理体系高张人性以反抗中世纪神性对人的压制,它从人性本身而不是神性之中寻求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行为准则。自康德哲学以来,“普遍人性”观念至少就包含着对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1)人的行为应该服从相同的规律,并且这种规律是“先验”的先天规律;2)这种先验规律只能通过理性认识去把握,人的实践活动应该接受这种理性认识结论的指导。对此,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进行过详细的阐释。


这种以普遍人性为基础的现代伦理体系一开始便面临两个必须但无力解决的问题:1)普遍人性是什么,什么样的人性才是道德法则无可辩驳的基础?2)如何从“人性是什么”合理地推导出“人应该如何行动”,如何从人之所“是”合理地推导出人之所“应当”?这两个根本性问题注定现代伦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必然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从理论上说,对普遍人性的理解并不能像自然规律那样确定,甚至每个人都可以对人性做出不同的理解。即使是哲学家、伦理学家之间,对普遍人性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的。从实践上说,承认关于普遍人性的某一特定结论,并不能让实践者获得具体的行动方案,即“是”不等于“应当”——这是自休谟提出以来一直没有得以解决的问题。那么,同一人性结论在实践中可能导致不同的行动规则,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行动规则。


然而,现代伦理生活并没有在上述现代伦理的现代性难题中崩溃,而是平稳地维系了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实践。原因何在?这其中的秘密在于道德和权力在道德实践中的联姻。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承认了“实践理性的二律悖反”:自由规律和道德律令是先验的,但是,人最终通过理性又不能完全掌握它,而只能设定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设定自由规律并用它指导行动的。只有掌握了话语权的人才能为自己设定自由规律,并且,这些权威们还将自己的设定准则作为普遍的标准施加给其他没有话语权的人。所以,在现代伦理实践中,人为自身树立实践规则,最后变成了圣贤、权威为我们树立实践规则。本质上,这是一种伦理规则与权力运作结合的伦理策略。正是这种结合,使得人们的伦理生活没有陷入矛盾和混乱之中,而是遵从权力支撑之下某种一致性的伦理原则来行动。


网络社会诞生以后,网络伦理的建构并没有跟上网络技术发展的步伐,现实生活中的基本伦理精神必然会移植到网络空间中以规范网际交往行为。但是,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无中心、无权威和开放性使得类似现实社会中的道德-权力结构在网络空间无法建构起来。所以,现实伦理体系或者现代伦理体系是无法直接移植到网络空间中去。目前,现有网络伦理规则基本上是现实伦理原则向网络空间的移植或者变通。然而,在网络空间中,没有现代性伦理所要求的道德-权力结构,任何特定的伦理体系都不可能借助权力或权威来要求所有的人们服从。所以,在网络空间中,互不相容的道德体系相互冲突,人们无所适从,陷入了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泥沼中。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行动准则,最不可理喻的道德观念也有人信奉,甚至同一个人网际交往的准则也可能是矛盾的、不一致的。所以,在现代伦理框架之下的现有网络伦理必然陷入了背谬的困境之中,换言之,伦理现代性固有缺陷是网络伦理陷入困境的根源。

三、后现代转向:网络伦理的一种出路



网络空间的特殊性使得现代性伦理体系无法在网络社会中建构起来,所以现有网络伦理必然会陷入困境。那么,要摆脱现有网络伦理的困境,必须要打破现代性伦理框架,重新建构本质上不同于现代伦理的全新网络伦理。后现代伦理是对现代性伦理的全盘颠覆,所以后现代伦理对于网络伦理的建构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不失为网络伦理建构的一种选择。


按照后现代哲学家西格蒙特·鲍曼在《后现代伦理学》中的归纳,后现代伦理精神包括四个重要的转变。1)拒斥传统的本体思维方式和二元对立框架, 是后现代主义伦理的方法论前提。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基于上帝或普遍人性的绝对律令或道德原理不再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2)拒斥普遍的人性与理性, 诉诸于非理性情感冲动, 是后现代主义者道德践行的前提。后现代伦理学家认为, 用理性所获得普遍伦理法则,来代替漂浮的、不稳定的道德冲动的现代伦理, 实际上是行不通的,人之德行依赖于每个人具体的生存境遇及其道德冲动, 而不具有理性规则的特性。3)拒斥“绝对律令”, 注重“境遇自我”的差异性与个体化选择, 是后现代主义者为人重获自由与解放的价值选择。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 根本不存在什么无条件的、无论何时何地都普遍适用的“绝对命令”与普遍的道德约束。道德践行不需要用目的和合理性来检验,道德自我只需学会与尚未解释的和无法解释的事实与行为共存, 而无须把生存目标定位在与社会中的道德实践和日常决断毫不相干的抽象模型、“绝对命令”之类的普遍原则。4)拒斥 “无条件的道德义务”与他治的伦理责任, 主张自治的道德责任, 表征着后现代主义者重构道德的策略。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道德主体是孤独的、自由的与个体化的。用来衡量“我”的作为和责任的标准, 也只能由“我”来为自己设定。谁都不能将自己的道德准绳强加在别人身上。



从鲍曼的理解中,可以看出后现代伦理完全颠覆了现代伦理框架。现代性伦理体系在理论上以普遍人性为基础,在实践上以道德-权力共谋为依托。与现代伦理相对,后现代伦理在理论上否定普遍人性,而以“境遇自我”作为基础;在实践上抛弃了道德-权力机制,而代之以道德自治。后现代伦理的基本构架克服了现代性伦理的根本困境,可以解决匿名伦理建立的难题,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在网络空间中成立的。所以,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可以作为解决现有网络伦理困境的一种可能选择。


实际上,目前网络伦理正出现了与现代伦理精神完全相反而与后现代伦理精神相一致的某些趋势:多元化、个性化、自治化、具体化、情感化。在网际交往中,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要求交往对象的观点与自己一致,而是宽容地对待不同的行为方式,允许不同的道德行为方式并存。网际交往行为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化倾向,差异性、区别以及特立独行为网络社会所推崇。随着组建时间的增长,大多数网络社区都建立起自己自治规则,逐渐形成了小范围的、社区成员自己建构的、相对稳定的交往方式。在对网际交往行为进行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过程中,具体的处境和细节行为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人们逐渐在抛弃根据抽象伦理原则武断做结论的习惯。


从更广泛的视野看,网络伦理的建构是当代社会伦理变革的非常重要的方面。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是整个伦理生活后现代转向的试验场或者表征。一方面,网络空间为人们提供了检验后现代伦理规范的试验场。后现代伦理是否在实践中成立,是否可以解决伦理现代性的固有缺陷,全新网络伦理的建构将对此进行检验。另一方面,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趋势是整个社会伦理生活后现代转向的征兆。计算机网络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日益增加,当代社会正越来越网络化。网络伦理必将影响现实伦理,网络伦理规范必将向现实生活渗透,所以,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可以看作整个伦理生活后现代转向的前导。最后,人类的伦理生活从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整体,换言之,网络伦理和现实伦理从根本上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就会导致伦理生活的分裂。所以,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与整个现代伦理生活的后现代转向是紧密相连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解决整个伦理生活的现代性困境,网络伦理也不可能走出背谬性的困境;不实现整个伦理生活的后现代转向,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不可能单独实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