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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告:千万别让老人独居

 kpikpi 2007-09-30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如何保护这一宝,是个大问题。

凤凰卫视资讯台929日下午6点半播出的《法庭实录》,讲的就是一起有关老人生命的官司。看了这起官司,兄弟我得出的结论是,千万别让老人独居。各位,如果您家里有老人,赶紧采取措施,万不可让老人独居;如果老人在福利院、养老院,赶紧打个电话,别让老人住单人房。

该案,就是老人独居惹的祸,一个老人在北京一间福利院的单人房突然猝死,死后8小时才被发现。死者的委托代理人说,老人猝死在福利院,死亡8小时以后才被发现,穿着内衣内裤,没有一个人救助,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没有留下一句遗言。这些,给她的亲人造成了很大精神伤害,他要求福利院赔偿这些伤害。

该案的关键是,猝死的老人患有有高血压,存在发生心源性猝死的危险,不宜单独居住,但却单独居住了。原告认为,福利院知道老人有高血压却没有告知这样的老人不宜单独居住,并将老人安排到单人间,这是福利院的过失。但福利院称,住单人房是原告方的选择,福利院只是提供了符合原告方要求的服务而已。

兄弟我请教了一位医生,这位医生告诉我,高血压病属于心血管内科疾病,年龄越大越容易发病。该案死者所患的高血压病不属于中晚期,而是早期,或者叫做“一期高血压”,发生意外的危险性一般来说不大。但原告认为,死者死前一个月曾因高血压在福利院就诊,表明身体已经出现问题,福利院应该引起警惕才对。

医生朋友告诉兄弟我,突发心脏病,最怕的就是发作时身边一人没有。心脏病发作时,病人的心脏会骤然停止正常跳动,病人会感到昏厥,大约10秒钟左右就会失去知觉,从而失去求救的能力。

在凤凰网的《法庭实录》博客上,网友“阿释”说:“住进福利院的老人被自己的儿女抛弃了,让别人照顾自己的父母,本身是不负责任。福利院没责任。

此话差矣。

中国老话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天下无孝子。迹者,踪迹也,形迹也,行为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孝顺要看孝心,不必强求孩子一定要在身边。这种现象在老龄化社会就更加突出,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将越来越多,中国必将出现史无前例的银发孤独一代。这叫老人们凄惶,也叫孝子贤孙们无奈。该案的死者就是这样的银发孤独老人,她唯一的远在外国的女儿就是那种有心无迹的孝女,她们母女唯一的依靠就是合格的养老院。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如何应对悄然而至的“银发浪潮”,不仅国家和社会要做好准备,我们每一个人也都要做好准备。毕竟,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该案的原告说,打这个官司,是为了让福利院提高责任心,提高服务品质。借用网友“feiwu”的话说,福利院可以营利,但不能以营利为第一宗旨;福利院可以将老人视为顾客,但不能只将老人视为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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