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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瓶儿的“四桶金”谈民企原罪

 zkygh1963 2007-10-16
        关于中国民营企业家原罪的讨论很是热闹:从富豪榜变成“杀猪榜”现象引发的讨论,到“清算第一桶金是不是否定改革成绩”的探讨,再到“原罪论是否属于扣帽子、搞运动范畴”的争议,无一不引人关注。笔者以为,其实只要读懂《金瓶梅》中西门庆六姨太李瓶儿的历史,仔细琢磨她一生的“四桶金”挖掘历程,不仅能看明白当下热议的中国民企第一桶金“原罪”问题,更能看到各种争议中看不到的哲理。

  第一桶金:灰色资产

  李瓶儿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这在《金瓶梅》第十回中就有详细交代:李瓶儿原是蔡太师女婿梁中书的小妾,后来梁中书同夫人在翠云楼上时,李逵杀了其全家老小,梁中书与夫人各自逃生,在这种混乱的情势下,李瓶儿“带了一百颗西洋大珠,二两重一对鸦青宝石,与养娘走上东京投亲”。

  可见,李瓶儿的第一桶金和那些改革开放早期发家的民营企业家有诸多相似之处,这“第一桶金”既不是杀人越货得来的黑金,但也绝对不是那种完全清白的收入,本质上属于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灰色资产”。如今一些知名富豪坦承当年也曾靠制劣造假发家,与此类似。

  第二桶金:管理层收购

  从国企改制和管理层收购(MBO)中诞生,是中国另外一类民企富豪的前身,其中涉及的暗箱操作是这些企业“原罪”的根源之一。有趣的是,李瓶儿的第二桶金也是来源于MBO,她到东京后做了广南镇守花太监的侄男花子虚的老婆,在花太监死后他的财产全部都落到了李瓶儿夫妻手里。因为李瓶儿一方面不满花子虚包括生理能力在内的各方面能力,看上了住隔壁的花子虚的把兄弟西门庆,另外一方面也不满花子虚的不务正业和挥霍,使他们的资产呈“冰棍效应”,于是利用花家另外几个侄子争夺花太监遗产引出的官司,成功的将连宅子在内的公开资产先“转移”到西门庆手里。而花董事长被李瓶儿这个“总经理”搞得人财两空后,“得了这口重气,又不幸害了一场伤寒”,不久就死了。

  第三桶金:业务转型

  无论是灰色资产还是利用管理层收购得来的资产,清清白白、轰轰烈烈搞一场事业是所有企业家们的心愿,李瓶儿自然也不例外。当西门庆因为亲家的官司而焦头烂额之时,李瓶儿看中了太医院出身的蒋竹山,于是在和蒋竹山婚配的同时还出资开起了医院和药铺,不过也是药铺老板的西门庆怎会让他们在眼皮底下发财呢,于是利用黑社会泼皮和官府衙门的势力轻易就将蒋竹山搞得生不如死。

  商人的脆弱本性也决定了李瓶儿的“见风使舵”行为,她自然识相地将蒋竹山扫地出门并重投西门庆的怀抱。李瓶儿的第三桶金挖掘计划以美好的愿望开场,又因被残酷现实砸得粉碎而收场。很显然,李瓶儿没有成为那些“转型成功人士”中的一员。

  第四桶金:西门庆是胡雪岩的鼻祖

  如今的中国商人和企业家,骨子里其实都明白“学韦尔奇不如看胡雪岩”的道理。胡雪岩的本质是什么?利用依附于官方势力做买办的优势,从而实现事业滚雪球式地壮大,这从他利用为左宗棠筹粮的官银办私人钱庄、做政府购买洋枪洋炮的代理、为创建马尾造船厂融资等业务上可以得到证明。而从《金瓶梅》中西门庆因为受蔡京赏识而“副千户,居五品大夫之职”来看,虽然他的“五品”没胡雪岩的一品红顶来得大,但是从时间上来看他也算是胡雪岩的鼻祖了。

  晚清末年的胡雪岩是否曾从这本写于明朝的《金瓶梅》中得到启发,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李瓶儿连人带财产嫁给西门庆的这次被“兼并”行为,是她挖掘到的第四桶金。而西门庆死后其家族的迅速崩溃和胡雪岩的摘顶破产结局,也证明了这是一种具有冒险性的大起大落掘金模式。

  另外,潘金莲和李瓶儿之间的差异也有助于辨析“民企原罪”争论中的一个误区:潘金莲毒杀武大郎属于犯罪,而李瓶儿的灰色行为才更多属于“原罪”的范畴,或许这也是在《金瓶梅》中潘金莲最终被武松杀死而李瓶儿是自然死亡的某种巧合。可见,如果把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家因为经济犯罪入狱和清算民企原罪等同挂钩,确实不太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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