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 ( 点击进入博客)在新民网发出《 法学硕士起诉周正龙质疑华南虎照造假》的报道后质疑:
华南虎事件弄得纷纷扬扬。但法律上,这个法律硕士不具备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华南虎照片的真伪完全是新闻媒体炒作起来的。拍摄者本人没有主观故意,要把照片提供给具体的个人。也就是说,作为新闻报道中的照片,不是每一个人都关注,而民众对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应当有不同程度的预见。华南虎照片拍摄者没有损害华南虎或者任何一个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故意。
普通的一张照片不会有什么问题,媒体的报道和华南虎的结合使这个事件不断升级。拍摄者本人也是事件的受害者。造成这一事件不断升级的原因是地方有关部门认可照片的真实性,林业主管部门的介入不及时。法学硕士和拍摄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否则所有可能不实的新闻事件都可能遭受任何人的起诉。作为法律人士,可以就此事向国家有关部门写建议信,但是诉讼的话法律依据不是很充分。若是每个人向国家机关写建议,不答复就诉讼,这样的诉讼太多了。当某一个行为侵犯公民具体财产和人身权益时,行政机关不作为才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抽象地谈论精神损失。
一个农民拍摄照片引来众多专家和媒体的指责,如果是一个教授或者知名人物拍摄又有谁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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