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了一下其他论坛,得知华为就赵炳事件发了内部公告,内容转贴如下: 公司全体员工: 2007年8月12日,我司驻长春办事处员工赵炳(工号:60499)意外在其租住的宿舍楼不幸坠楼身亡。对于赵炳的离世,公司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人表示深切的慰问。公司深表痛惜! 事发当天,公司立即成立了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赶赴长春慰问、安抚家属,并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警方和保险公司经过周密的调查和取证,于2007年8月21日各自出具了正式调查结果报告,赵炳身亡的原因排除了自杀和他杀的可能。 根据《华为公司员工人身保障管理规定(暂行)》文件(华为司发【2006】 280号),公司除依法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外,还出资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寿险、商业重大疾病险。公司下一步将协助赵炳家属办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 特此通报。 人力资源管理部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从处理结果来看,这是公安和保险公司独立调查的结果,从利益方进行分析,并没有华为从中博弈的直接理由。 顺理成章的,家属应该能得到应有的保险赔偿,由此可见,华为在员工保险制度上,依然提供了相应保障。 同时也关注了一下网友的评论,有褒有贬,但个人看来,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对死者和对家属的安慰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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