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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通报批评省人事厅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问题

 pengpeng 2009-02-16
  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省人事厅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省级各部门和各市以此为戒,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出发,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工作。

  通报指出,今年10月11日,有关媒体报道了省人事厅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省级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通知》。《通知》下发后,省级各部门对机关车辆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与此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对省人事厅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经核查,省人事厅、省编办机关现有人员157名,省人事厅机关现有29辆车,省编办机关现有9辆车,共计38辆。省人事厅机关29辆车中,7辆为厅领导相对固定公务用车,2辆为二级单位领导相对固定公务用车,5辆为厅机关公务用车,15辆为二级单位和各类办公室业务用车。省人事厅车辆配备和使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厅级领导每人相对固定公务用车,部分厅级领导所配车辆排量超标,机关大多数处室配有车辆。统配的1辆汽车没有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备案,有的车辆加挂军警牌照。核查后,省人事厅诚恳接受媒体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作出深刻检查。通过整改,有关违规问题得到纠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厅级非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按要求纠正,不再相对固定;停止车辆使用军警和公安牌照;配备给各处室的车辆实行集中管理;上缴超配的12部车辆。此外,省人事厅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车辆配置、采购、管理等办法。

  通报强调,省人事厅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是完全错误的。虽然这种情况在省级机关是少数现象,但造成了不良影响,教训十分深刻。省级各部门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违规超标配车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严格控制公务车编制和标准,切实压缩车辆规模,进一步加强车辆的使用管理,同时在机关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通报要求,省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省级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通知》精神,继续搞好清理整顿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和审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置更新,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坚决予以报废,可换可不换的坚决不换,可配可不配的坚决不配,大力压缩和减少购车资金。二是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级有关部门要逐一审核落实车辆资产,核清车辆数量、型号、车名、车牌、价格、排气量、购置时间。三是严格控制和审核各单位业务用车购置,今后凡购置公务车辆,不论资金来源,一律要上报审批。四是各部门车辆要一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五是省纪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要抓紧研究制定控购车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六是在这次清理整顿中,凡自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的单位,要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敷衍了事、未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市也要按通报精神和要求搞好公务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好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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