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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委托提取提示

 iris108 2009-04-03
 1、公积金中心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但这时资金并不能马上就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资金和交换清单需通过您的公积金缴存银行、贷款银行的核对和传递后,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才能划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
    2、您可以在每月18日的五个工作日后,向贷款银行查询个人银行帐户的资金到帐和余额情况。如银行帐户资金不足于还贷时,请及时存入资金,以免产生逾期。
    3、您需要关注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确切日期,或向公积金缴存银行查询公积金帐户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如在当月18日(含)以后缴存公积金造成您的公积金帐户资金不足时,则可能当月不能有效提取您的公积金。
    4、您的公积金帐户留存额在1个月缴存额以上的,方可操作还贷委托提取;留存额不足1个月缴存额的,则暂停操作。
    5、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办理公积金转移、委托变更、终止等手续请尽量不要在18日办理,否则电脑系统可能来不及处理您的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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