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弄清楚中国为什么采取了一个独特的城市化途径,必先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第一,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以私有产权及小生产单位为基础的小单元经济(Atomistic economy)。表现在农业生产上这就是以小农户为主的农村结构。小农户先天就注定不能自给自足,必须经常进行交换。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必须拥有很多的人力资源,然后才能进行内部分工,生产各种各类的生活用品。生产不同物品时需要不同的生产工具、设备,以及生产技术,这些都是“五口之家”的小农户所不具备的条件。这样的小农户如果一定要自给自足,生产效率一定最低,成果一定最坏,所以当年孟子就批评过许行和他的徒弟说: 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 事实上,许行率领他众多徒弟,已然是一个小型合作农场,规模要远大于五口之家的小农户。许行尚且不行,何况小农户。 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中国传统社会的第二个重要特点是,从战国开始,国鄙的划分消失,城乡的交流变得相对的自由。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下,庄园里的农民与城市居民是不能自由来往。于是有些中国学者也将这种关系投影于中国的传统社会,认为中国在历史上也是城乡对立的。这是不正确的。所谓的安土重迁,只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体制。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农民的流动性相当高。荒歉之年,常有上百万的流民,离乡谋生。在长时间内,人口也是由北向南迁移的。这些都不是由政府组织的。因此,如果中国的城市化采取了独特途径,我们不能从政府政策中去寻找答案。宋以后城郡的发展停滞,而市镇蜂起,不是因为政府不许农民进城。 第三个值得注意之点是,明清时期人口快速增加,以至于发生某种程度的人口过剩。这是英国及日本在城市化过程中未曾遭遇过的情况。人口过剩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概念,用不着另创新名词来形容它,那反而使读者感到神秘而混淆。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方志中常有记载,俯拾即是。例如嘉庆《嘉兴府志》卷三四说: 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 如果我们问农民为什么不再多劳动一些时间,增加二分之一的产量,岂不就够一年十二个月的食用了吗?农民一定会回答,再多劳动也没用,够“八月之食”是最高产量。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再增加劳动,边际产量便接近零,总产量不变。如果只有一家两家出现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称之为贫穷问题,但如果整个地区普遍出现这种现象,那就是人口过剩的征兆。其原因是人多地少,农产总量受到耕地面积所限,无法提供全年所需的粮食。对这种情况,我们不必归咎于赋税过重。所谓赋税过重只是一种错觉,当农民吃不到饭的时候,一分税也是“过重”。事实上,许多学者利用实证资料研究过清的赋税负担,都证明每人的税负都不重。例如乾隆末年的征粮额,平均每人0.28斗[1],即令加上一倍中饱私囊的数量,每人的平均负担也不过0.56斗。这区区数量绝不会是造成人民普遍贫穷的基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赵冈、陈钟毅:《中国农业经济史》,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出版公司1989年版,523页。 从西周开始,中国有了明确的城乡划分。西周以一个人数较少的部落征服了人数众多的殷商,加上各地表示臣服的零星小部落,不得不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统治。于是周室分封为数众多的族人及功臣至各地,成立侯国,进行武装殖民,统治各地原有居民,以藩屏周。于是每一个受封的侯国,在封地境内找一个合适的据点,筑城来保卫并安顿带来的本族人,称国人。城外之地则留给当地的原住民和被征服者,供其居住与耕种,称为野人或鄙人。国人与野人之划分,是种族的分野,也是职业的分野。国人从事行政管理及工商业,也有少数从事农业生产。他们都住在城里。城外的野鄙之人则是农业人口。这样的城乡划分在西周时是很严格的,因为这是统治民族与被统治部落之间的政治划分,但是战国时期,这种严格划分已渐泯灭,国野争民,城乡可以相当自由交流。 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周礼·司市》记载道: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这些城中之市是否能完全满足城外农民的需要呢?据文献记载[1]: 梁之东地,尚方五百余里,而与梁,千丈之城,万家之邑,大县十七,小县有市者三十有余。 方500里即25万平方里,折合41000平方公里。境内约有大小50个县城内有市,平均每800多平方公里才有一市,这比明清市镇的密度要小得多[2]。幸而当时的人口少,即令是鄙野之人也是居住于城之近郊。离城较远之地尚未开发,无人居住。所以农民进城在市场上买卖,费时也不会超过一天。 到了后来,人口渐增,农业区扩大,渐渐有人在离城很远之处居住及耕作,进城买卖所需时间便不止一日,于是有在城外农村设立市场之必要。《管子·乘马》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张鸿雁:《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53页,引录《战国策纵横家》之《见田仪于梁南章》。 [2]例如明代福建省每个集市的平均贸易圈是542平方公里。平原地区市镇更密集,见王根泉:《明清时期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墟镇》,载《江西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84页。 方六里为之曝,五曝命之日部,五部命之日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按每里8户农家计算,每聚约有1200农户,应设立一个农村集市。这便是管子的构想。当然,在执行上不会这样整齐划一。 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已经提到长途商贩活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 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者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就是专门为这些人立传的。从战国开始,各地有名的手工业产品习惯上都标明产地及制造者姓名,即“物勒工名”之制。这显然是为了远销他方,对本地市场无此必要。湖南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器,有些即写明“成市包”等字样,据考订这是成都的产品。日人从吐鲁番唐墓中发掘出来的《大谷文书》中有西州市场上的商品单,其中的纺织品都冠以地名,如梓州小练、河南府生绝、蒲陕州絁、常州布、维州布、益州半臂缎。这些资料都证明当时中国已有全国性市场。宋时汴京市场上也往往列明商品的产地,如像会稽竹箭、幽州筋角、赤山文皮、四川药材、两浙漆器、河北铁器等。明朝的商店通常也以商品产地为标志,如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璐州绸铺、泽州帕铺、广锅店等[1]。16世纪末利玛窦从广东前往江苏,在翻越大庾岭时在山道上看到穿梭来往的商人[2]: 来自各省数量惊人的商品都拥集到这里,这些商品准备越岭运往南方。同样,拥集在岭南的商品也等待运往北方……挑夫多得不可胜数,每天从早到晚队伍总是连绵不断。 利玛窦对此景象大感惊奇,正表示当时中国境内的商业运贩远超过欧洲。 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嘉靖宣府镇志》卷二○。 [2]林金水:《利玛窦看到的明末社会经济》,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4期,120页。 这就是春秋战国时的邮传制度,沿途有邮站和传舍,供旅客打尖住宿,甚至有仓库供商贩存货。这些记载并非虚构。《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有: 楚公子围聘于郑,乃馆于外。 《史记·白起传》说: 武安君既行,出成阳西门十里,至杜邮。 都证明城外有馆及邮站。唐代以长安为起点,修筑了7条放射形的驿道,沿途每15公里设一驿站,全国共有1639处驿站[1]。 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 市邑即指此类农村集市而言,当然,“万数”是夸张之词,形容其多而已。 [1]《新唐书》卷四六。 从经济角度来看,宋代成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转捩点,其最突出之处是,市镇开始发生明显的分化。有一类市镇,其功能与往时相同。小农户无法自给自足,必须要将手中剩余的农产品卖掉,换取所需的日用品,于是农村集市应运而生。这类市镇我们可以称之谓传统式市镇。它们是粮食及农产品的收购点,供应附近城郡,同时也是手工业品的分发点,零星地售给农户。宋以后另有一类市镇出现。因为人口过剩,农户无法专靠农业生产维生,不得不以副助农。这些农户要出售的是他们的副业产品,要换取的是粮食,市场商品的流向完全颠倒过来。我们可以称之谓非传统式市镇,或新型市镇。它们是副业产品的收购点,然后运销他方,同时又是粮食的零售站,商人将远方的粮食运来零售给附近的农户。两类市镇都是从农户手中收购东西,只是收购品种不同,所以两类市镇都必须面对农村,设在广大的农村中,为农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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