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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领导,中午我没喝酒!”

 xiongmao007 2009-07-14

“报告领导,中午我没喝酒!”禁酒令下,有公安民警在中午时间喝酒,主动在“本子”上如实报告,等待组织的处理。相信,即便是一个小学生都明白这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可是,偏偏山东济宁公安局就“不信这个邪”——宣布在全市公安系统实行违禁问题“零报告”制度。从当天开始,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后都要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齐鲁晚报》7月13日)

毫无疑问,济宁市公安局绕了这么一大圈,弄出了这么“复杂”的制度花样来,其实不过还是在推行禁酒令。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尽管该局“主动签名”的做法很稀罕。公务人员中午禁酒有利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禁酒当然是好事,可是——禁酒就禁酒吧,何必这么“欲语还休”呢?简简单单的事儿非要搞得这么花哨,又是何苦?

报道说,济宁市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实行“零报告”制度从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纪律的约束和民警的习惯养成作用,每天实施“零报告”制度就像每个民警给自己敲警钟一样,达到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的目的,进而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这种“构想”看上去义正词严冠冕堂皇,其实是荒谬的。于该局公安民警而言,法律制度高悬在头顶,如果执法者具有较高的“自觉性”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又何必出台如此“报告制度”去多此一举呢?

所以说,这是一项非常搞笑的制度举措。单位的严令在前,如果一个公安民警当真是顶风而上中午喝了酒,或者因为喝酒耽误了工作,其定然会千方百计地遮遮掩掩,怎么能主动去“上报”呢?除非真是喝酒喝坏了脑子,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过高估计了个体的道德自律水平,这种制度监控的逻辑之可笑、之滑稽,完全可以说明制度设计本身就是形式主义的产物。强化管理,必然要加大监督,指望自我监督去实现管理优化,这大抵不是制度设计者的幼稚和弱智,而是“面子工程”的结果。

如果该局当真是为了工作作风的改善、工作效能的提升,为确保禁酒令的实施,有太多太多的可行性选择。即便是如某地党风廉政部门扛着摄像机挨部门转悠录像这种笨办法,也比让公安民警自我申报、自我监督要有效得多。实在不行,也可以效仿国外的做法,在办公场所门口安装一个“测酒仪”,让所有违禁喝酒者无处可以藏身。

“报告领导,中午我没喝酒!”,这种原本只能出现在小品幽默剧里的台词,活生生地以制度的形式推出,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其可悲的黑色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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