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一)
(服务类示范文本)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委派家政服务员 1、日常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① 家庭需要服务的总人数 ② 家庭卫生:面积 ③ 衣物:机洗 ④ 买菜 ⑤ 婴幼看护:0—3岁 ⑥ 接送儿童上学放学 ⑦ 照顾孕产妇 ⑧ 照顾老人:健康老人 ⑨ 其它约定服务事项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岗位技能等级级别、性别与年龄阶段(填空或划勾为准) 1、首次派遣的服务人员为 2、性别要求: 3、年龄阶段: A、16-25岁;B、25-35岁; C、35-45岁;D、45岁以上。 4、岗位工种: A、家政服务员 5、岗位技能级别:A、初级 6、甲方要求家政服务员具备的技能或其他要求: 备注:此后更换的服务人员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 第四条 1、服务期限为 2、居家全职不定时服务时间:A、每天保证8小时睡眠,B 、每餐吃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划勾部分) A、上午----点至----点; B、下午----点至----点; C、晚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