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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只需听“法”的话

 xwzj 2009-08-10

两天前(2009年8月6日),司法部长吴爱英讲了一番话,是针对律师工作的,大意是,律师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总之,就是要听党的话。

从她的话中,我还第一次得知这么准确的数字,“截至目前,全国1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单独建立党支部3895个,8075家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党支部2692个,对2741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派驻了指导员或联络员,提前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党真是无处不在啊,党的光芒普照大地。我不由地要从内心发出这样的感慨。党对律师行业覆盖之前,早就覆盖了公检法,现在党覆盖了司法的全过程。

台湾的小马哥当上“总统”后,最近又兼任国民党主席,党政军大权集于一身,在岛内引发不少非议。但小马哥有理由,这是为了“完全执政,完全负责”。

今日,党覆盖了司法的全过程,能够对司法正义完全负责么?遗憾的是,我们没看到。我们看到的是,司法腐败、司法不公依然严重。我们并看到,不少律师因为代理所谓“敏感”案件的缘故,触犯了有司,而自身遭遇麻烦甚至陷进牢笼。

我总记得一位名律师对我说的一句话: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不是“为坏人开脱”,而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要通过完整的司法过程,实现司法正义。任何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通过律师的充分辩护后,依然在铁证面前被判有罪,那就证明这个案子的判决是公正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和公诉人虽然职责不同,但最终目标应该一致:捍卫法律尊严,实现司法正义。但在不少案子中,律师被公诉人视若仇敌,更不可思议地是,某些案子的法官竟然也会因律师的“不配合”而动怒。

几年前,另一位京城名律师对我诉苦说,现在愿意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少了,涉及政治的敏感案子更是少有律师敢接手了,因为风险太高,“搞不好就把自己弄进去了!”

律师本应是中性的,他的工作是依法辩护,而不是看谁的眼色,听谁的话。难道在这个上面,还存在一个“中国特色”?这个所谓的“中国特色”,难道是要让律师也和某些公检法人员一样知法犯法?难道也要让律师为了某些所谓的“大局”而牺牲法律尊严?

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是堂堂国家主席和总理,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里所明确提出来的。依我来看,在推行科学发展观的今日,律师所谓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要依法辩护,维护司法正义的同时,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转型社会,矛盾丛生。牢骚、怨恨,宜疏不宜堵。一些触犯法律的案子,往往皆是不满情绪没有及时纾解导致,如果在法庭上再得不到公正的审判,不满就会上升为仇恨,不利于社会和谐。

因此,我想对吴部长说,从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出发,律师只要听“法”的话,就不必再听其他任何人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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