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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八成民企面临出局

 杨晓云 2009-09-07

我国快递市场发展迅速。据统计,前7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注册公司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9.9亿件,同比增长20.5%;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55.5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7月份当月快递业务量完成1.6亿件,同比增长29.4%;业务收入完成41.9亿元,同比增长23.1%

但是,全国快递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缺乏准入门槛、安全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由此需制定办法以加强行业管理。

昨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今年101日起,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据了解,目前约80%的民营快递企业不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条件。

不过引起业内关注的是,按照《办法》要求,中国目前80%的民营快递企业的注册资金还未达到可从事快递企业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

  据悉,从今年101日起,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而此前已经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也应在一年内补申请经营许可。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递业务,直接关系到用户通信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是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对于该办法,有业内人士担心可能导致国营邮局进一步垄断经营。而记者注意到,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9.9%9.1%,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9.7%11%9.3%。因此,《办法》的出台无疑对东部市场影响最大。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一条重要的规定就是对从事快递行业的企业注册资金进行了最低限制,这将使资本实力相对较小的民营快递企业受到比较大的冲击。

据悉,目前民营同城快递与区域性民营快递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营快递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的只有20%左右。这意味着有80%的民营快递企业不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条件,将面临增资或者退出市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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