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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序》真伪的世纪论辩

 旭升 2009-09-23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Mar 14 19:48:55 2000)

□束有春

《晋 书·王羲之传》载,东晋永和九年(353) 三月,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42人“会于 会稽之兰亭,修禊事也”,诸诗友“临流赋诗”,计得诗37首。37首诗集结后,由王羲之乘着酒兴,用鼠须笔在蚕茧纸上写下了序,这就是脍炙人口的《兰亭序》(又称《兰亭集序》等)。序文28行,324字,字字精妙。王羲之对自己的这一作品十分珍惜,作为王氏传家宝代代相传。据唐刘《隋唐嘉话》、何延之《兰亭记》及宋《太平广记》等书记载,相传至7世孙智永禅师,其圆寂之前,将《兰亭序》传给了弟子辩才,至此,王氏传家珍宝始旁落他人之手。此时已经到了唐代。唐太宗对王羲之作品迷恋至极,曾多次招辩才进京,厚礼相待,但均没有把《兰亭序》弄到手。后来,唐太宗听从房玄龄计,派御史萧翼打扮成蚕茧商人,住进永兴寺,与方丈辩才交往得很投机,乘着酒兴把《兰亭序》“赚”到手。所以,历史上流传着“萧翼计赚《兰亭序》”的故事,相传为阎立本所作的《萧翼赚兰亭图》也因此事而作。唐太宗得到《兰亭序》后,让赵模、韩道政、冯承素、诸葛贞四人临摹多本,分别赐给皇太子、诸王、近臣,从此《兰亭序》摹本散落人间。贞观二十三年(649),唐太宗驾崩,《兰亭序》真迹被作为陪葬品葬入昭陵。这就是关于《兰亭序》真迹从诞生到湮灭的过程。唐以后流传的《兰亭序》帖墨迹,多为唐人摹本,而以神龙本《兰亭序》至为有价值(图1)。

由于《兰亭序》是“天下第一行书”,是王羲之书法艺术中的极品,加之它产生最大轰动效应的时代是在时隔近300年以后的唐代,且又很快随着唐太宗的驾崩而入土消失,因此,关于传世《兰亭序》摹帖的来历问题,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兴趣,并进而产生了对《兰亭序》真迹是否出于王羲之时代的种种疑问。这种种疑问可以说从东晋以后的南朝就开始了。本文拟在对自公元4世纪至公元20世纪以来有关《兰亭序》疑惑和争辩作一简略回溯的基础上,结合地下出土文物,谈谈《兰亭序》作为“天下第一行书”出现的历史可能性及楷书的起源问题。

             清代以前:文字与墨迹之疑并存文字与墨迹之疑,主要有四:

关于《文选》未收《兰亭序》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兰亭序》全文,最早见于由唐太宗御撰的《晋书·王羲之传》中。但是,作为中国第一部文章总集、诞生在南朝梁昭明太子手中的《文选》,却并没有将《兰亭序》一文收入。后人对此大加诟议,因为现今传世的《兰亭序》,文字优美,不入《文选》实在令人觉得蹊跷。如宋桑世昌撰《兰亭考》卷7引陈谦语曰:“近世论《兰亭叙》,感事兴怀太悲,萧统所不取。”说明宋代已有不少人对《兰亭序》的格调产生怀疑。但陈谦的观点与时论相左,他认为“逸少论议,于晋人最为根据,观其与商深源、谢安石、会稽王书,可见举世玄学方盛,谁不能为一死生、齐彭殇之言。顾独以陈迹为感慨,死生为可痛,何也?《诗》三百篇感思忧伤,圣人不废,约之止乎礼义,以不失性情之正,此先王立人纪之大方也。若夫遣情于事外,忘趣于情表,晋以之沦胥矣,尚忍闻之哉”。可见,在宋代,对《兰亭序》文章内容的认识也不是一边倒的。又《兰亭考》卷8引《山樵夜话》认为,《兰亭》文字有语病,如云“天朗气清,自是秋景,以此不入《选》”(陈虚中说);又如“丝竹管弦亦重复(丝竹即管弦),故不入《选》”(陈正敏说)。但也有人为“天朗气清”辩护,认为“季春乃清明之节,朗亦明也,于义未病”①。这些都是从文章遣词造句上对《兰亭序》的疑问争辩。

关于《兰亭序》帖的流传经过问题。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卷3引何延之《兰亭记》:《兰亭序》的墨迹“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右军亦自珍爱,宝重此书,留付子孙传掌。至七代孙智永……与兄孝宾舍家入道,俗号永禅师。”智永圆寂后传之弟子辩才,辩才又被萧翼“智赚”而去。《兰亭记》还记载,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前,向高宗耳语:“吾欲将所得《兰亭》去。”于是《兰亭》真迹被葬入昭陵。宋人王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这是小说家言。他说:“此事鄙妄,仅
同儿戏。太宗始定天下,威震万国,残老僧敢靳一纸耶?诚欲得之,必不狭陋若此,况在秦邸,岂能诡遣?台臣亦猥信之,何耶?”②也就是说,唐太宗对于《兰亭序》的获得,不可能如此艰难,且临终前的耳语亦属向壁虚构之说,不足信。另外,唐代刘的《隋唐嘉话》对《兰亭序》的流传经过又有另一种说法,认为《兰亭序》是在南朝“梁乱”时流失民间,“陈天嘉中为僧永所得。至太建中,献文宣帝。隋平陈日,或以献晋王(案即后来的隋炀帝),王不之宝。后僧果从帝借拓,及登极,竟未从索。果师死后,弟子僧辩得之。太宗为秦王日,见拓本惊喜,乃贵价市大王书《兰亭》,终不至焉。及知在辩师处,使萧翊(翼)就越州求得之,以武德四年入秦府。贞观十年,乃拓十本以赐近臣。帝崩,中书令褚遂良奏:‘《兰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秘于昭陵。”这是关于《兰亭序》墨迹传说的又一个版本。宋人王认为,此说可信,没有骗取的花样和“耳语”的细节,也没有了辩才的抗命。他说:“刘父子世为史官,以讨论为己任,于是,正文字尤审。”③

关于《兰亭序》帖是否在东晋时期出现的问题。宋代姜夔曾指出:“梁武帝收右军帖二百七十余轴,当时唯言《黄庭》、《乐毅》、《告誓》,何为不及《兰亭》?此真迹之异同也。”④另外,宋太宗淳化年间刻的《淳化阁贴》是我国第一部大型丛贴,其中未收入《兰亭序》贴;从宋许开《二王帖目录评释》及目前所能见到的《二王帖》拓本看,旧刻《二王帖》也未收进《兰亭序》;《宣和书谱》记载,宋徽宗“内府”所藏诸帖,列王羲之书籍243种,又不见有《兰亭序》。这极易使后人造成《兰亭序》帖是否为右军所作的困惑。关于《兰亭序》全文的字数及称谓问题。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企羡篇》:“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又以己敌石崇,甚有欣色。”梁刘孝标注曰:“王羲之《临河序》曰:‘永和九年,岁在癸丑,莫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这说明《临河序》的内容与《兰亭序》相近。难怪后来郭沫若认为:“《临河叙》是古抄本上的标题,而《兰亭集序》则是刘义庆给予的称号。”⑤
 
只是传世的《兰亭序》与《临河叙》相比,多出了自“夫人之相与”以下167字。柳宗元《兰亭诗》后,有宋人黄伯思的跋文,其中有云:“顷见晋人一帖云:‘三日《临水诗》,文既佳,兴趣高,览之增诸怀。年少作,亦各有心。’正谓此诗也。”《兰亭诗》与《临水诗》,《兰亭序》与《临河序》,在这里是同一个内容的不同称谓而已。在字数上,前文已言,传世的《兰亭序》要比《临河序》多出了167字。唐初纂集的《艺文类聚》卷4“三月三日”项下收录有《兰亭诗序》,但只有前半124字,基
本上与《临河序》接近,而没有自“夫人之相与”以下200字。从读者的欣赏角度看,《兰亭序》自“夫人之相与”以下一段文字,乃是整个序文的精华所在,当无删去之理,如若删去,必然造成人们对《兰亭序》全文真实性的怀疑。正因为《兰亭序》在传世过程中,不同时代,不同版本在文字上的出入较大,所以给后人留下了更多的疑点和争论。

             清代至民国时期:真伪之辩的第一次交锋

元明时代,对《兰亭序》的是非之争仍持续不断地存在着,在宋代桑世昌《兰亭考》12卷辑本的基础上,明代李项德弘又对此进行了校补,增补了宋吴松《兰亭续考》二卷。时至清代,对《兰亭序》持否定之势的论调已渐居上风。从现有资料看,乾隆年间直至民国时期,对《兰亭序》的否定已形成很大的势头,我们不妨称
之为第一次交锋。下面,依照时间序列,介绍几位代表性人物的观点。

在汪中旧藏《定武兰亭》的跋文中,乾隆年间人赵魏(赵文学)怀疑《兰亭序》帖是“唐人摹本”,或者是“传摹失真”。认为“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于世者往往有隶书遗意,至开元以后始纯乎今体。右军虽变隶书,不应古法尽亡。今行世诸刻,若非唐人临本,则传摹失真也”。⑥将《兰亭序》帖的年代从东晋时代拉到了唐代,认为原始意义上的《兰亭序》帖决不是今天这样的笔势。

清嘉道年间,白下(今南京)人甘熙在《白下琐言》卷3中,记载了清代学者阮元的观点,其起因缘于对一块晋代残砖字迹的考证。文曰:“乙酉仲冬,祺仁伯兄摄宝应学篆过扬州,于市上得晋残砖一块,其文曰“永和右军”四字,在篆隶之间。时仪征阮公总督云贵,同里汪梧山刺史选授鹤庆州篆。家大人以拓本从汪刺史寄呈于公,为跋一则,由滇寄还。跋曰:‘余固疑世传王右军书贴为唐人改钩、伪托,即《兰亭》亦未可委心,何况其余!曾以晋砖为证,人多不以为然。贵耳贱目,良可浩叹。顷从金陵甘氏得“永和右军”四字晋砖拓本,纯乎隶体,尚带篆意,距楷尚远。此为彼时造城砖者所书。可见东晋世间字体大类如此。唐太宗所得《兰亭叙》,恐是梁、陈时人所书。欧、褚二本,直是以唐人书法录晋人文章耳。’予屡曰学者当得古人之益,而不为古人所愚,此类是也。阮公所论,真发前人所未发者。”又阮元《经室续集》(商务国学基本丛书)卷3载《毗陵吕氏古砖文字拓本跋》内影印晋砖文字四行,跋文曰:“王著所摹晋帖,余旧守‘无征不从’之例,而心折于晋宋之砖,为其下真迹一等,古人不我欺也。
 
试审此册内永和三、六、七、八、九、十年各砖隶体,乃造坯世俗工人所写。何古雅若此。且‘永和九年’反文隶字,尤为奇古。永和六年王氏墓,当是羲之之族。何与《兰亭》绝不相类耶?……”这种通过几块残砖的字迹来对“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帖进行评说的做法,虽欠妥贴,但已开启了后人以碑砖刻石来比拟评说帖书的先河。另外,阮元在《王右军兰亭诗序帖二跋》中也提到:“王右军《兰亭修禊诗序》……其元本本无钩刻存世者,今定武、神龙诸本皆欧阳率更、褚河南临拓本耳。夫临拓之与元本必不能尽同者也,观于欧褚之不能互相同,即知欧褚之必不能全同于右军矣。……右军书之存于今者,皆辗转钩摹非止一次。”“世人震于右军之名,囿于兰亭之说而不考其始末。”“《兰亭》帖之所以佳者,欧本则与《化度寺碑》笔法相近,褚本则与褚书《圣教序》笔法相近,皆以大业北法为骨、江左南法为皮,刚柔得宜,健妍合度,故为致佳。若原本全是右军之法,则不知更何景象矣。”认为在传世的《兰亭序》摹本中,王羲之笔法的原始精神已渐丧失。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广东顺德人李文田因端方之请,为端方收藏的《定武兰亭》(原为汪中收藏)作跋文时指出:“《定武石刻》未必晋人书,以今所见晋碑,皆未能有此一种笔意,此南朝梁陈以后之迹也。按《世说新语·企羡篇》刘孝标注引王右军此文,称曰《临河序》。今无其题目,则唐以后所见之《兰亭》非梁以前《兰亭》也。可疑一也。《世说》云人以右军《兰亭》拟石季伦《金谷》,右军甚有欣色。是序文本拟《金谷序》也。今考《金谷序》文甚短,与《世说》注所引《临河序》篇幅相应。而《定武本》自‘夫人之相与’以下多无数字。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不知其与《金谷序》不相合也。可疑二也。即谓《世说》注所引或经删节,原不能比照右军文集之详,然‘录其所述’之下,《世说》注多四十二(?)字。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此又其与右军本集不相应之一确证也。可疑三也。有此三疑,则梁以前之《兰亭》与唐以后之《兰亭》,文尚难信,何有于字!且古称右军善书,曰‘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曰‘银钩铁画’。故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以东晋前书,与汉魏隶书相似。时代为之,不得作梁陈以后体也。然则《定武》虽佳,盖足以与昭陵诸碑伯仲而已。隋唐间之佳书,不必右军笔也。”⑦认为《兰亭》最早也只能是唐代的产物。

1865年,杨守敬(字惺吾)在其《楷法溯源》“凡例”中指出:“隶书以徒隶得名,故楷书亦称隶书,晋以后始称楷书。楷书法之兴在魏晋之间,如邓太尉祠碑,爨宝子碑,中岳灵庙碑及两晋砖文,皆二体不分,盖楷书之权舆矣。”但是,他又指出:“集贴所载钟、王楷书,皆唐以后抚拓,无分隶遗意,不足据。”将《兰亭序》帖置于唐代以后。

1911年,姚大荣在其自印《惜道味斋集·禊帖辩妄记》中,针对《兰亭序》帖在王羲之死后270年间,由唐太宗时代从民间“赚”回御府,后又殉葬昭陵,又过400年后,《定武兰亭》石本始传于世,将其矛盾之处一一剔出,斥之为“十七妄”。他在文章开始有警语云:“不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不道《禊帖》未为不知书。纵食马肝未为必知味,纵道《禊帖》未为必知书。”以说明人们长期以来未能获知《兰亭序》的真面目。

1916年,姚大华在题《广武将军张产碑跋》中写道:“近欲攻《禊帖》之伪,因收晋刻。诸家所录,次第备致,独无《广武将军碑》。(碑建在建元四年,当晋太和三年[368],去右军修禊后十有五年。)……残冬欲尽,忽闻铜梁王氏藏本流入市间,几为豪者所夺,幸得以重金易归而宝藏之。”他指出:“于《爨宝子碑》见古隶之结局,于《张产碑》见今隶之开宗。(今隶曰真,亦谓之楷。)古今书法变迁,关键于此。谭溪(即翁方纲)号精鉴,曾不之睹,而毕生俯首《兰亭》,何也?”姚大华在跋赵仲穆《醉翁亭记》行书卷时亦提出:“《兰亭》旧本所自出,亦难征信。”⑧

1924年,张伯英在《宝颜室书跋》中跋《爨龙颜碑》时说:“今隶起于汉魏之间,而魏晋碑碣,纯为分书法贴,钟、王楷则难可凭信。正书鼻祖当属此碑。”“《兰亭》体势平近,殆唐人书。”将《兰亭序》帖的下限又一次推到了唐代⑨。

当然,在这漫长的时期内,也有积极捍卫《兰亭序》帖为晋人所作者,其中尤推民国年间的欧阳辅为代表。1923年,欧阳辅在《集古求真》“绪言”中,从书体发展的交融嬗递角度,指出了书体在各个时代的互存现象,指出:“汉人隶书,多杂篆体;六朝真书,多参隶势,盖由递相变更,未能尽改。故隋以前真书,甚有似楷似隶,莫可区别者。”在卷1中又指出:“真书之始……大约萌芽于汉末,孳生于魏晋之间,至六朝而极盛。”在《集古求真续编》的“余论”中又指出:“近日有人拾缪、杨之唾余,竟欲推倒《兰亭》,指为伪作,匪夷所思矣。
 
……《兰亭》经梁隋唐宋人考证,何啻千家?……未有敢言逸少无此书者,乃欲翻千数百年之铁案,多见其不知量。”他又在《集古求真补正》的“绪言”里说:“缪筱珊谓真书始于齐梁。……沿其波者,遂并《兰亭》而攻之,以为伪作。不顾南朝隋人迭有称述,又妄指为唐太宗所作,尤为无理。夫太宗为开国英主,武功既成,雅好文事,心喜王书而收集之尔。岂屑如后世之下士、黠估,作伪以欺人乎?真拟于不伦矣。又有以《阁帖》(《淳化阁法贴》)为全属伪作者,亦武断也。”接着又指出:“缘近来盲从真书始于齐梁者,漫欲摧毁《兰亭》与《阁》,以伸其横议。……若晋代果无真书,则右军书名冠古今,何以为后人所称述传习者仅有真、行、草,而篆隶竟无一字留存天地间?后人亦无一人传习其篆隶与称述其篆隶者?”

             20世纪60至70年代:真伪之辩的第二次交锋

本世纪中叶以前,人们大都从文字内容及笔势上对《兰亭序》帖的真伪进行论辩。当文献资料爬罗剔抉殆尽之后,人们自然将目光转注到民间及地下出土文物的搜寻上来。这样,东南这方热土,尤其是六朝都会所在地南京及其周边地区,其地下出土的一砖一石的铭文,都会引起法书界及文物界人士的高度重视,人们试图从中发掘出能鉴别《兰亭序》帖真伪的“试金石”。

1958年,在南京挹江门外老虎山南麓,发掘了四座东晋墓,皆属于颜氏家族滜。其中一号墓出土了一种砖刻墓志,志文为:“琅耶颜谦妇刘氏,年卅四,以晋永和元年七月廿日亡,九月葬。”(图2)

1963年2月,在镇江市东郊发现东晋刘墓,出土砖刻墓志两方 ⑾,正反面均刻字,两砖文字相同。其文曰:“东海郡郯县都乡容丘里刘,年廿九,字彦成。晋故升平元年十二月七日亡。”

1964年9月10日,在南京中华门外戚家山残墓中,发现东晋谢鲲墓志。其文曰:“晋故豫章内史,陈(国)阳夏,谢鲲幼舆,以泰宁元年十一月廿(八)亡,假葬建康县石子岗,在阳大家墓东北(四)丈。妻中山刘氏,息尚仁祖,女真石,弟褒幼儒,弟广幼临。旧墓在荧阳。”(图3)

1965年1月19日,在南京新民门外人台山,出土了与王羲之同时同行辈的《王兴之夫妇墓志》,墓志一石两面刻字。一面的刻字为:“君讳兴之,字雅陋,琅耶临沂都乡南仁里。征西大将军行参军,赣令。春秋卅一。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廿六日葬于丹杨建康之白石,于先考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都亭肃侯墓之左。故刻石为识,藏之于墓。长子闽之。女字稚容。次子嗣之,出养第二伯。次子咸之,次子预之。”(图4)另一面的刻字是:“命妇西河界休都乡吉迁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于君柩之右。父哲,字世,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诸军事、冠军将军、梁州刺史、野王公。弟延之,字兴祖。龚封野王公。”(图5)  

以上几方墓志相继出土以后,郭沫若在《文物》1965年第6期上发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将《兰亭序》帖的真伪问题又重新提了出来,从而揭开了建国以来“兰亭论辩”的序幕,开始了自清代以来的《兰亭》真伪之辩的第二次交锋。郭沫若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南京及周边出土墓志及砖刻的字体皆为汉代隶书,而与《兰亭序》“楷行”书体(以楷字为基底的行书)不类的特点,推断王羲之时代不应有像《兰亭序》这种字体。

2.全盘接受清代李文田“梁以前之《兰亭》与唐以后之《兰亭》文尚难信,何有于字”的观点。在此基础上,郭沫若又将《世说新语·企羡篇》注所引的《临河序》与传世的《兰亭序》作文字对比后,断定《兰亭序》是在《临河序》的基础上加以删改、移易、扩大而成。认为《兰亭序》所增添的“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一百六十七字,实在是大有问题”。并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兰亭序》这篇文章根本就是依托的!”“它既不是王羲之的原文,更不是王羲之的笔迹。”彻底否定《兰亭序》是出于王右军之手。

3.《兰亭序》是谁“依托”的呢?郭氏推断“《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就是智永所依托。”认为现存《神龙本兰亭》墨迹“就是《兰亭序》真本,就应该是智永所写的稿本”。《兰亭考》卷6引钱塘吴说语,称智永“颇能传其家法”,是一位有名的书家。据说他临书30年,能兼诸体,尤善草书,隋炀帝称其书法“得右军之肉”。

4.在有关王羲之的文献中,《世说新语·言语篇》刘孝标注称其“善草隶”,《晋书·王羲之传》称其“尤善隶书”、“亦工草隶”,等等。郭沫若同意李文田的推测:“故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由此断定,王羲之的《兰亭序》“必须有隶书笔意而后可”。

5.认为《兰亭序》帖中的“癸丑”二字“比较扁平而紧接”,是填补进去的,但因“属文者记不起当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但留的空白只能容纳一个字的光景”,并且“丑”字还有“添改”痕迹,由此“足以证明《兰亭》决不是王羲之写的”。

郭沫若文章刊发后,南京市文史馆的高二适率先著文进行驳议。同年7月23日《光明日报》及《文物》第7期,先后两次刊载了高二适的《〈兰亭序〉的真伪驳议》。高二适的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点:

1.当时右军“修其禊事,兴集为文”,“本可无须命题,如羲之之于集序,亦并未著己名也。”但“《世说》本文,固已标举王右军《兰亭集序》”。高氏认为,《临河序》乃刘孝标注《世说》时随意所加之别名,不能从注之别名推翻本文《兰亭集序》之名。

2.根据《世说新语·自新篇》戴渊少时游侠条“刘注”引陆机荐渊于赵王伦笺,与《陆机本集》所载此笺相比较,认为“注家有增减前人文集之事”。“刘注”显然有删节移动增减之处。以此例彼,“刘注”所引《临河序》之文字,当亦系由《兰亭集序》原文删节移易而来。

3.认为“《定武兰亭》,确示吾人以自隶草变而为楷,故帖字多带隶法”,“昔黄山谷谓‘楷法生于兰亭’,即指《定武本》言”。并举出“癸丑”之“丑”、“曲水”之“水”等十二字,证明变草未离钟(繇)皇(象),未脱离隶式。认为“癸丑”二字“为王羲之所留真迹”,符合“笔阵图法”的要求:“夫欲书者,先乾砚墨,凝神静思……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字,但得其点画尔。”“用笔亦不得齐平大小一等。”高氏认为,“此右军屡言之,不一见”。

4.引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颖川“钟繇”条之言:“钟书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押书,相闻者也。”认为此“三色书者,其用法自各有别”。谓“使右军写碑石,绝不可作行草。而今右军书兰亭,岂能斥之以魏晋间铭石之隶正乎”。认为王羲之各体皆工,“允为当时及后世人所临习”;“今梁、陈间书,总不离羲、献父子,而反谓羲之为梁陈以后体”,此乃李文田之大误,实亦郭沫若之大误。

5.认为《神龙本兰亭》乃褚遂良所摹,不可归之智永。高二适文章发表后,郭沫若等立即作出反应。同年《文物》第9期发表了郭氏《〈驳议〉的商讨》一文,其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1.强调注家引文,能减不能增。“刘注”《临河序》有“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40字,为传《兰亭序》所无,故《临河序》非由删节《兰亭序》而来。2.《兰亭序》帖“把东晋人所书仍具有的隶书笔意失掉了”,“王羲之是隶书时代的人,怎么能把隶书笔意丢尽呢”。3.谓《兰亭序》大申石崇之志,所以传世之《兰亭》,自“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文字,“确实是妄增”。

《文物》同期还刊载郭氏的《〈兰亭序〉与老庄思想》。文中郭沫若认为,《兰亭序》比“刘注”《临河序》多出了“夫人之相与”以下167字,清末的李文田认为“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郭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认为文中的“一死生”、“齐彭殇”是“有它的玄学渊源的”,多出的167字,“却恰恰从庸俗的观点而反对这种思想。这和‘晋人喜述老庄’是貌合而神离的”,“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不是王羲之的文字是断然可以肯定的”。增加这167字的人“是不懂得老庄思想和晋人思想的人,甚至连王羲之的思想也不曾弄通”。从而进一步肯定《兰亭序》为智永“依托”。

郭沫若在《文物》一期发表两文之后,学术界支持郭氏观点的人甚多。仿佛《兰亭序》非王羲之所作已成定案。而与高二适观点相近的,仅有商承祚的《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兼及〈兰亭序〉》一文,发表在1966年第1期《中山大学学报》上。也许是“文化大革命”风暴到来的缘故吧,60年代末期,这场双方力量悬殊的“兰亭论战”暂时告一段落。

70年代初期,这场论战又持续进行,支持高二适观点的人中地位显赫者,当数章士钊先生。早在1965年,当高二适《驳议》一文被报刊以退稿处理后,高将文章寄给章士钊,章又将高文转呈到毛泽东手里。毛泽东于1965年7月18日分别给章士钊和郭沫若写信,主张“笔墨官司,有比无好”。这样,高二适的《〈兰亭序〉的真伪驳议》才得以面世。

1971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章士钊的《柳文指要》,书中有一篇《柳子厚之于兰亭》的文章。因柳子厚曾提到“兰亭”及“永”字等,可见柳是承认《兰亭集序》文章与帖出自王羲之之手。章士钊认为,“晋代有两种书体,即王法与爨法同时并行,似不得谥为武断”,“晋人公用爨,私用王;碑用爨,帖用王;文书用爨,书札用王;刀笔用爨,毛笔用王”,“二者如车两轮,如鸟双翼,回翔于历史运行之中,两无抵拦。今遽欲从而尊崇其一,同时否定其二,非惟不必,夫亦终于不能也已”。章氏认为,“以一人论,可能先爨后王,抑先王后爨,亦可能一时王爨兼工”。认为碑版与笔札字体不同,一个人也可以王爨并用,而王羲之本人又善精诸体。他指出,王、爨并非截然两体,“《兰亭》使转,每每含有隶意”。他进而指斥清代李文田“习有偏嗜,因而持论诡谲”;认为如依李文田之说,“诚不知中国书法史,经此一大破坏,史纲将如何写法而可”。文章虽未点名,而全面反驳郭氏之说十分了然。

1972年10月,高二适写成《〈兰亭序〉真伪之再驳议》一文,因种种原因,一直到1982年《书法研究》第1期上才公开发表。

1972年,《文物》第8期又刊载郭沫若《新疆新出土的晋人写本〈三国志〉残卷》,对章士钊的文章进行答复。1924年,新疆鄯善县曾出土一份晋人写本陈寿《三国志·吴志》残卷,这份残卷计共80行,存1090余字,已流入日本。1965年1月10日,在新疆吐鲁番的一座佛塔遗址中,又发现了一份新的由晋人书写的《三国志》残卷,存40行,凡570余字,与前者内容不同。郭沫若认为,“两种残卷比较,字迹十分类似,捺笔极重,隶书气味很浓厚”,使人们自然而然地又联想到相传为王羲之所写的《兰亭序帖》的真伪问题,“又为帖的伪造添了两项铁证。字体太相悬隔了”,“两种《三国志》抄本都是隶书体”,“《三国志》的晋本既是隶书体,则其他一切晋写本都必然是隶书体。新疆出土的晋写本是隶书体,则天下的晋代书都必然是隶书体……在天下的书法都是隶书体的晋代,而《兰亭序帖》却是后来的楷书体,那么,《兰亭序帖》必然是伪造的,这样的论断正是合乎逻辑的,而且也合乎辩证逻辑”。在郭氏看来,七八年前的有关《兰亭序帖》的辩论是“热烈”的,“在我看来,是已经解决了”。现在“旧事重提”,自然是因章士钊先生的《柳文指要》而发。

70年代,除了郭沫若本人写有关于《兰亭序》文章外,王一羽有《东晋字体没有脱离隶书笔意》一文。王文赞同郭沫若的兰亭“依托”说,认为南京出土的王氏墓志(含王兴之与其妇宋和之墓志、王闽之与王丹虎墓志、王彬继室夏金虎墓志)均“具有浓重隶意”。他又将1966年至1972年在南京出土的南朝墓志三方(一方石志,二方砖志)和东晋晚期带有款字的青瓷鸡头壶残器一件资料公布出来,断言“东晋时期,隶意犹浓,自无《兰亭》字体存在之可能”。1973年3月文物出版社集结出版了《兰亭论辨》一书,在其出版说明中指出:“郭沫若同志的看法在学术界引起了热烈讨论,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多数文章赞同郭沫若同志意见,支持他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批判态度推翻历代帝王重臣的评定;但也有文章持相反的看法,‘兰亭’真伪之争,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并且断言,“这种争论反映了唯物史观同唯心史观的斗争”。由于是“文革”期间,所以将一场学术争论与两种“史观”挂上钩,似乎“兰亭”依托说已成了定论。

        20世纪80年代:对《兰亭序》否定论的进一步驳议

进入80年代,《兰亭序》真伪之辩呈现出一种维护传统,驳议《兰亭序》否定论者的。学者群中已产生厌倦情绪,普遍认为《兰亭序》帖为王羲之所作,应为不争之实,毋须再作讨论。也有学者要对郭沫若等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作一番清算功夫,其中可以徐复观的著作为代表。

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1987年)中对有关《兰亭序》的争论作了细致认真的“检讨”。

1.对史籍中的隶书、楷书等概念进行了内涵上的界定。认为“自魏晋以迄唐代,把汉隶与今日之所谓楷书皆称为隶书,间或把汉隶称为古隶”。“唐以前隶书一词,实包括汉隶与今日之所谓楷书”。由此推断:“郭沫若引用王羲之‘善草隶’这类资料,以证明王羲之只写汉代人隶书,不写今日之所谓楷书,是完全无效的。”


2.指出《兰亭序》帖为王羲之时代所必有。对于李文田的否定说,徐氏认为,清代李文田受当时今古文之争的时代影响,主张今文者,要将古文之重要典籍全部推翻而后快。李文田为了达到“尊碑抑帖”的目的,便力图把“居南帖王座”的《兰亭帖》加以否定。对于郭沫若的否定说,徐氏认为,郭氏是在利用地下出土文物新资料来“创立新说,以提高自己在学术上的地位”,进而进一步指出:郭氏最大的错误,首先在于“他不承认在同一时代中可以有几种书体并行”的现象;其次,郭氏不了解汉魏之际,书法已发生变化,亦即开始由汉隶的书法过渡而为后世所谓楷书的书法,到了晋代,已经演变成熟。所以,晋代汉隶与后世之所谓楷书并行,是“极自然之事”。徐氏观点与徐森玉、商承祚等的观点是一致的。徐森玉在《〈兰亭序〉真伪之我见》中曾表明过,只是因为当时的处境不得不下了自相矛盾的结论。商承祚在《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中,列举了大量实例,说明“在同一历史时期之中,不同书体同时并行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东晋时代已流行楷书。另外,徐氏还通过从西北楼兰出土的晋代竹简和大量历史文献记载的考索指出:“出土实物证明,王羲之的时代,后世之所谓楷书行书,已经发展成熟。而文献上又证明他写的是‘今体’,则以晋代的书体为立足点,否定右军会写出《兰亭序帖》这种字体,真有些奇怪。”

3.对李文田“无根之谈”进行反驳。主要从四个方面:第一,《世说新语·企羡篇》说“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著者临川王刘义庆生年早于注者刘孝标,亦即是“《兰亭集序》之名早于《临河序》。”早出的《兰亭集序》之名完全应该能代表梁以前的《兰亭》,后出的《临河序》之名不能代表梁以前之《兰亭》。第二,《兰亭集序》中有“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一句,但全文无一“河”字,是《兰亭序》之名正与序中所述之“兰亭”相合,而《临河序》之名,在序中无着落,已被历史“自然地淘汰了”。第三,时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序》,“乃就其情境及文体而言”,读《兰亭序》,总感到这是一篇文学作品;读《临河序》和《金谷序》,总感到“局促生僵’,“无情致’,感觉不到这是一篇文学作品。第四,《兰亭集序》“夫人之相与”以下文字,并非如李文田氏所说是“喜述老庄而妄增之”,而完全是“反老庄”的,说明李氏对《兰亭》“文义全无了解”。徐复观认为,李文田的“无根之谈”在过了75年之后,竟为郭沫若氏“全盘接受”,不难看出“我们百年来学术上空白的情形”。

4.《兰亭序》的后半段,与王羲之的性格、生活背景和思想相符。徐氏认为,对国家有热情的人,对处世有骨气的人,在人世死生之际,尤其是在对自己骨肉死生
之际,也会生发悲怆之情,这是“性情中人”的真实表现。“王羲之《兰亭序》后半段文章,有其骨肉生死间的真实背景”。徐氏从《全晋文》所收的“情急书”《杂帖》中,摘引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说明王羲之“痛哉”“悲夫”的真实生活情景。“新亭对泣”、“山河之异”,骨肉友朋之死生,对于王羲之这位“性情中人”而言,在“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信可乐也”的欢乐氛围中,提笔凝思,由“欢乐中沉潜下去”,抒发人生骨肉友朋生死之感慨,正是王羲之行文跌岩起伏的大家风范的表现。有鉴于此,徐氏在文章中不无尖刻地指出:“若如郭沫若的看法,一个人在某种场合,其心情只能乐而不悲,那恐怕是一种无心肝的人了。”在此认识基础上,徐氏进一步指出,相信老庄思想的人,在骨肉友朋生死之际,也不会无动于衷,如阮籍“尤好老庄”、“任性不羁”,但却是一个性情中人物。更重要的是,在老庄风气盛行之下,“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必然地非随风气流转不可”。因此,王羲之完全可以说“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的非老非庄言论。

5.对何延之《兰亭记》的再肯定。《兰亭记》出自唐末张彦远的《法书要录》卷三,凡2292字,宋《太平御览》卷748和《太平广记》卷208均有节录。宋代的王钅至、清代的李文田以及郭沫若氏对“萧翼赚《兰亭》”故事及太宗临终前与高宗的耳语细节都表示怀疑。根据郭沫若的考证,何书约作于开元十年(722)前后,而刘书作于开元十五年(727)以后,但两者在唐太宗获得《兰亭序帖》的途径上描写有出入,《兰亭记》中有“骗”“赚”的手段描写,而《隋唐嘉话》却无。针对王、李、郭的观点,徐氏指出:上述否定“萧翼赚兰亭”的说法“谬戾有二”,即:“第一,历史上稍为贤明之主,不能无故而没收人民的财产,何况属于佛教盛行的佛寺。太宗‘威震万国’,难道说可以公开去搜劫掠夺吗?”“第二,既说‘太宗始定天下’,他已做了皇帝,何以还说‘况在秦府’?《兰亭序》分明说太宗是三次‘追师入内场供养’,并非派人去索取而索取不到,何以可说‘岂能诡遣’?”同时指出,郭沫若将宋代王钅至批评后起之《隋唐嘉话》的语言用到何延之的《兰亭记》上面来,并盛赞王钅至“驳得很有道理”,完全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横扯”。

          20世纪90年代:由新出土文物引出的思考

当年,郭沫若曾经断言:“在南京或其近境的地下,将来很可能有羲之真迹出土。”使李文田关于王羲之的书法“必须有隶意而后可”的预言全面实现。对此,高二适则别有一番议论:“窃意南京他日倘有可能得再发现东晋碑碣,其碑字亦必与王兴之夫妇、谢鲲等墓石书体不相远。”据有关资料显示,六朝时代,一般“能书者”并不以自己的笔迹铭刻在碑碣之上为光荣,况且,当时也不提倡立碑,碑刻的字体与《兰亭序》帖的字体“无可通耳”。所以,高二适认为,郭沫若的“雅怀”“殊难必其料量到此”。但郭氏在《〈驳议〉的商讨》一文中,对地下出土文物仍表示“寄以希望”,认为不仅出土砖刻、石刻上会有王羲之的真迹,出土的帛书、简书上也可能会有,“要断言王羲之真迹绝无出土可能,今天还为时尚早”。郭、高论战,每每都把部分证据押在了出土文物上。30多年来,人们在期盼着东南这片热土会出现奇迹;30多年过去了,人们期待到了什么呢?

1998年6月中旬至8月初,在南京市东郊发现一处罕见的六朝古墓葬群,其中二号墓室前部出土有两方极为珍贵的砖质墓志,在全国引起轰动(图6)。1999年1月17日,《中国文物报》又在头版头条发表了题为《六朝家族墓地考古有重大收获》的报道。据墓志,该墓墓主为东晋侍中、建昌伯、广陵人高崧及其夫人谢氏。高崧卒于太和元年(366),谢氏卒于永和十一年(355)。高崧其人,《晋书》卷71有传。另外,《世说新语》“言语”、“排调”篇及《建康实录》等文献,均有关于高崧的记载。高崧墓志铭文是:“晋故侍中骑都尉建昌伯广陵高崧泰和元年八月廿二日薨十一月十二日窆。”谢氏墓志文是:“镇西长史骑都尉建昌伯广陵高崧夫人会稽谢氏永和十一年十二月七日薨十二年三月廿四日窆。”从墓志看,志文为楷书刻勒,内填朱砂,楷意浓厚,基本摆脱了隶体的笔势。整个铭文书法清秀洒脱,字体结构严谨,疏密有序,横平竖直,撇捺匀称,线条长短比例适度,字势四平八稳,书韵气息生动,风格自然洒脱,清疏而秀气,含蓄而韧健,给人一种静中有动之感。
 
当然,从字里行间还可以悟出极个别字体笔势仍具有隶书那种特有的平实,拨挑起伏,字形偏扁,用笔缺少圆转和柔和。根据有关专家论证,高崧墓志是目前南京市博物馆乃至整个南京及周边地区收藏的六朝墓志中楷书最早、刻功最好的一方,它为研究中国楷书的起源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诚如《六朝家族墓地考古有重大收获》的作者所说:“在我国书法史上,魏晋时期正处于由隶进入楷的转折阶段。两处墓地(另一处为象山东晋王氏家族墓地)出土的墓志,隶书体带楷意,为六朝书法中之精品,为全面认识六朝书法提供了实物资料。并将为王羲之传世《兰亭序》摹本真伪的考定提供新线索。”由于高崧与王羲之为同时代人,因此,高崧墓志的出土,又为“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的真实性提供了极其有力的佐证资料。郭沫若所期盼的带有隶意的王羲之书法真迹未能如愿出土面世(至少目前如此),相反,证明王羲之时代即有楷书行世的宝物在沉睡了1600多年后,向世人发出了另一种声音,表明在王羲之时代,出现以楷体为主体的行书《兰亭序》帖是极其可能的。高二适九泉有知,亦应为石头城的这项重大发现而含笑欣慰了。

其实,高崧墓志的出土,并不能称为是迄今为止我国东南一带发现的最早楷书实证资料,《兰亭序》帖摹本的真实性也并不一定非要等到高崧墓志的出土才算得到可靠性的确认。在这之前,三国时代吴国的“葛祚碑”和西晋“诣鄯善王检”木简等,即已出现了中国楷书体的端倪,为《兰亭序》的问世作了充分铺垫,只是未引起世人足够重视而已。本文将在《兰亭》是非之争简略回溯的基础上,对一些相关资料作一介绍,以期再度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1.三国吴“葛祚碑”,于本世纪60年代入藏南京博物院(图7)。据晋干宝《搜神记》卷11“葛祚碑”条载,葛祚在任衡阳太守时,曾为民除妖灭怪,老百姓
为之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为移。”这个故事在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唐释道世《法苑珠林》卷80和北宋李日方《太平广记》卷293中均有收录。葛祚字
亢先,丹阳句容人,去官之后归故里。现存“葛祚碑”是志墓之碑而仅存其额,在宋以前鲜为人知。据《弘治句容县志》卷5:“衡阳太守葛祚墓,在县治西北五里
。”据孙星衍《寰宇访碑录》跋文,此碑是他在句容城西5里之地搜访得到。1965年,南京博物院派人找到此碑,现为该院珍贵藏品。碑作长方圭首形,全高1
77厘米,宽74厘米,厚20厘米,粗砂石质,或称作“武康石”,质地坚硬致密,上部有穿,穿下从右至左书刻“吴故衡阳郡太守葛府郡之碑”12字,3行,行4字,字径为11.5厘米,字体为楷书无疑。孙星衍《寰宇访碑录》所辑碑碣砖瓦文字,上起周秦,下迄元末,凡7853通。他在跋文中又说:“楷书之见于法者,则有程邈最先,然不足信。其见于碑碣,亦始于此,良足宝也。” ⑿从字形上看,葛祚碑已具备了相当的楷法成分,可以说就是楷书了 ⒀。

2.70年代中期,在安徽亳县曹氏家族墓葬中,出土了一批字砖,在发现的383块字砖中,书体有篆有隶,还有少数章草,“个别字砖的书体,更与后来的楷书接近”。这些墓葬的年代,最早已到东汉的延熹(158-166)、建宁(168-171)年间 ⒁。在马鞍山市出土的东晋时代孟府君墓志,虽出土5块,内容相同,均为楷书,其中3块有隶意。在镇江东晋隆安二年(398)画像墓中,出土青瓷洗底部有楷书“偶”字,非常流畅明快 ⒂。

3.西晋“诣鄯善王检”木简(图8)。1901年,英国人奥里尔·斯坦因从新疆尼雅晋代遗址中发现的50片简牍中之一(N.×V345),长8.5厘米,宽3.9厘米,图8所示,是木简的封检。由同时出土的纪年简推断,此简的书写年为泰始五年(269)前后。尼雅出土的晋唐简牍,现藏伦敦大英图书馆。从封检上残存字迹看,字体的横画、转折部分使用了所谓三过折笔法,还有邑部竖画应用了地道的悬针法,是较为成熟的楷书体文字了。

4.近几年来,在南京市区及周边发现了一些晋代以前的瓷器和瓷器碎片,有些瓷碗上文字亦呈现楷书字样(图9)。

5.如果我们将目光向东晋以后回顾一下,就会发现,在现今南京及周边地区出土的南朝墓志中,楷书体文字已成了常用字体。如刘宋时代谢景玫墓志、刘怀民墓志、明昙墓志,南齐时代的刘岱墓志、吕超静墓志,萧梁时代的慕融墓志、王慕韶墓志、萧敷墓志、萧伟墓志、萧象墓志,陈代的黄法毛墓志等,均为楷书体志文。因是东晋后的碑铭书体,故不赘。

从60年代前后,南京一带出土的东晋时代隶书笔意浓厚的墓志,结合90年代的发现,我们可以看出,在东南乃至在全国范围内,当隶书体文字盛行的时候,楷体亦已被人们所广泛地接受运用。东晋时代,是一个各种字体并行使用的时代,我们不应以“非此即彼”的机械僵化思维来鉴别作为一种艺术的书法体势的千变万化和千姿百态。徐森玉在60年代尽管赞同郭沫若的观点,但他在《〈兰亭序〉真伪之我见》一文中的一段话却很有见地:“在隶书普遍使用的时候,它就开始向楷书过渡了。……楷书(包括行书)应该说还在隶书很盛行的时候,就在民间缓慢地形成和发展起来了。西北出土的大批行、草书的墨迹证明了作为书体的楷书在三国和西晋初已接近成熟了。”他又指出:“整个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楷法技巧的积累过渡期,真正成熟的楷法要到隋唐之际才完成,这也就是楷法的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上述列举实例也表明,楷书及草书都可以看作是由秦汉的隶书演变而来,到了魏晋时代渐趋成熟,楷书的滥觞期至迟可上溯到三国时代。因此,东晋时代,出现像《兰亭序》那样的楷行体书迹,是合乎书法艺术演变发展规律的。

多少年来,对《兰亭序》帖的真伪辨别问题上,人们普遍采用了一种以碑证贴的方法。以地下出土砖石文字的字体来评说作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帖书的真伪,应该说,是缺乏科学性的。这一倾向已引起了学术界部分人士的重视。魏晋时代,我国南方一般盛行简牍帖书,文人士大夫们并不提倡碑刻,而北方盛行碑片旁,故尔简牍罕传。从魏晋士人的精神风貌和社会风气看,书法是作为一种标榜门风与保持家庭文化优势的艺术,是一种十分高雅的艺术追求。尤其是南方的士人们,他们更注重尺牍法书,而对碑石书法保持漠视的态度。传说中的王羲之为老妪竹扇题字以“笼鹅去”的故事,使后人看到的是一种高逸不羁的士大夫情趣,而不是一种商品交换。在当时,书法艺术一方面被人们视为奇技淫巧,不被视为上行;另一方面,如果书法艺术成为实用之物,要为它役身劳神时,便令时尚所讪笑,为高情逸致之士所不齿。据《世说新语·巧艺》载:“韦仲将能书,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将登梯题之。
 
既下,头鬓皓然。因敕儿孙勿复学书。”韦仲将就是韦诞。梁刘孝标注引卫恒《四体书势》曰:“诞善楷书,魏宫观多诞所题。明帝立陵霄观,误先钉榜,乃笼盛诞,辘轳长纟亘引上,使就题之,去地二十五丈,诞甚危惧。乃戒子孙绝此楷法,箸之家令。”韦诞因善书而受此役使,一下子头发变白了,不仅令韦诞本人胆战心寒,心灵受到严重创伤,而且也给那些善书者以警戒,不要用自己的书法技艺来作廉价的劳动。《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宋明帝《文章志》中,亦载有王献之不欲为新宫题榜之事:太原(元)年间,新宫落成,时论以为应当让王献之题榜,大臣谢安亦持此观点。王献之乃引韦诞之事,正色道:“此奇事,韦仲将魏朝大臣,宁可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谢安知道王献之的脾性,“乃不复逼之”。《颜氏家训》将书法列入“杂艺”一门,颜之推教导子孙们对书法艺术“不须过精”,认为“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并对王羲之等人因书而累作了评论:“王逸少风流才士,萧散名人,举世惟知其书,翻以能自蔽也。”王褒“犹以书工,崎岖碑碣之间,辛苦笔砚之役,尝悔恨曰:‘假使吾不知书,可不至今日邪?’以此观之,慎勿以书自命。”由此可见,书法之事,在当时作为清赏悦性的手段方式则可,如因此而劳神役形,则违反了书法本身的真谛。另外,北齐魏收撰《魏书》,将善书法的江式、沈法会、蒋少游等均列入《术艺传》,并在《史臣曰》中说:“方术技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至唐代,令孤德修《周书》时仍将出身低微、以书法之长服务当时的冀俊、黎景熙、赵文深等人列入《艺术传》,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并未达到如后人所想像的那种令人神往的程度。从目前资料看,人们一般只是以尺牍书法来相互品评欣赏,尚未有以碑石书法来品评人物书法优势的,因为从事刻石者大部分属出身低微工匠,在门第等级观念森严的魏晋南北朝时代,那些清高雅士们,是不会甘愿去做那种在崎岖碑碣之间劳神役形的事情的。如果我们以地下出土的那些出自工匠之手的碑志来断定尺牍书帖的优劣真假,并想以此来断定帖书中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的真假,其论据明显偏颇乏力。这种学术论争的方法由清代的阮元开始,到本世纪郭沫若发展到极至。笔者认为,随着新世纪曙光的升起,实在是到了走出这种学术误区的时候了。

     多情白发春无奈   晚日青帘酒易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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