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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万宝路 2009-10-05

曾建国     

 

       一、基本情况及运行现状

    目前,全市已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7家,正式挂牌运行的6家。截止2008年底,已挂牌运行的6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均在千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总额2.19亿元,其中:市、县两级政府出资1000万元,企业和自然人出资2.09亿元。实收资本额1.96亿元,其中:贷币出资1.91亿元,实物出资500万元;累计为429户企业担保,担保总额11.86亿元,其中:2008年当年为141户企业担保,担保总额5.02亿元,担保收入986.26万元,实现利润50.51万元,上交税金57.97万元。

    张掖市银达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于20035月,注册资本金1亿元,均为企业和自然人出资。2008年当年为96户企业担保,当年担保贷款总额3.18亿元,担保收入618万元,实现利润37万元,上交税金32万元。张掖市万盛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于20063月,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500万元(市级财政200万元,甘州区财政300万元), 万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土地资产)。2008年当年为6户企业担保,当年担保贷款总额630万元,担保收入2.5万元,实现利润4.85万元,上交税金400元。张掖市甘霖投资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于20065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均为企业和自然人出资。2008年当年为37户企业担保,当年担保贷款总额1.77亿元,担保收入363.76万元,实现利润20.34万元,上交税金25.83万元。甘肃省威亚龙投资信用担保公司张掖分公司成立于20071月,同年设立了高台办事处。注册资本金3600万元,均为企业和自然人出资。公司仅为2户企业担保,担保总额100万元,担保收入2万元,亏损11.68万元,上交税金1040元。山丹县诚信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于20076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500万元(市级财政200万元,县级财政300万元),企业和自然人出资500万元,尚未开展业务。张掖市鼎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民乐县)成立于20087月,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均为企业和自然人出资,尚未开展业务。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民间出资为主体的信用担保格局初步形成。6家担保公司全部注册资本2.19亿元,政府出资1000万元,占4.57%;民间出资2.09亿元,占95.43%;从组织形式看,企业法人担保机构5家,事业法人担保机构1家。

   (二)担保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延伸。担保机构成立之初,担保机构服务对象仅限于本县区的中小企业。随着担保机构实力的不断增强,担保服务的对象逐步向县区外延伸,涉及的担保对象由中小企业扩大到种养大户、个私业主、创业投资者等,呈现出担保对象跨区域、多领域趋势。

   (三)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担保实力明显增强。6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2007年的1.61亿元增加到20082.19亿元,增长36.02%;累计担保户数由2007年的388户增加到2008年的429,增长10.57%,在保企业户数由2007年的149户增加到2008年的156户,增长4.7%

   (四)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一定作用。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门槛低、手续简便,对一些信誉好、产品有市场但由于资金短缺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积极提供担保取得了银行的贷款,使企业起死回生。如2008年万盛信用担保公司向万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天工玻璃厂、瑞真种业公司提供担保贷款金额400万元、80万元和30万元,使这几户企业摆脱困境,度过难关。金桥公司、清真肉食屠宰厂等中小企业经过甘霖信用担保公司的担保,从农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商业银行贷款5000多万元,使企业得以稳步发展。

  (五)信用担保完善了金融业务链条。调查显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与担保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信用担保机构为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架起了融资桥梁,分担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促进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领域的拓展。

    三、困难和问题

   (一)县区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不平衡。《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张政发〔20078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区至少成立一家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全市各类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年担保额超过5亿元,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这一要求至今未得到全面落实,山丹、民乐县虽已成立,但未办理开展担保业务;临泽、肃南尚未成立。

   (二)政府资本金投入不足,社会出资方式单一。我市地方财政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上投入较少,截止目前,政府注入的资本金仅有1000万元(市级财政400万元、县区财政600万元),仅对万盛和诚信二家公司注入了资本金,其它三家公司均无政府资本金注入。全市正式运行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额仅有2.19亿元,只有一户达到1亿元,最少的仅有800万元,平均每户注册资本金仅为365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偏低。

   (三)担保放大倍数小,信用担保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由于我市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加之有些担保公司经营不规范,银行为规避风险,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最大倍数只有担保资金的5倍,远远低于财政部关于担保机构所能担保的最大额度为其注册资本的5-10倍的规定。同时,由于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每笔担保业务必须专户预付担保金额20%作为保证金,使本来资本金就缺乏的担保机构,更加显得捉襟见肘,信用担保的放大效应不能充分发挥。

   (四)担保机构风险控制能力差,运行不够规范。我市信用担保机构由于受各方面原因的制约,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专业人才少,担保方式单一,内部管理和运行流程还不够规范,有的没有按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提取风险准备金,抗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

   (五)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社会环境差,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担保机构信息渠道不畅,获取被保企业必要信息难度大。工商、国土、房管、车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查询被保企业有关情况、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时,得不到必要的支持和照顾,国家关于免征营业税和减免司法诉讼、中介收费的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银行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及相关行业要求,在准入条件、承保比率、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也附加了较为苛刻条件。加之各个银行之间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银行对担保公司承保企业很难准确评价,造成了银行对担保公司和承保企业信心不足,对信用担保机构承保的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

    四、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国务院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求,“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虽有一定发展,但由于政府投入少,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与相当部分中小企业迫切希望建立担保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和金融机构也希望建立担保机构、拓展信贷空间的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强抓国家扩大内需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战略机遇,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积极应对日益蔓延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按照市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要求,年内各县区要组建1-2家信用担保机构,上半年没有成立担保机构的临泽、肃南县要完成担保机构组建,并投入营运,未开展业务的山丹县诚信、民乐县鼎盛公司要尽快完善机构开展业务,尽快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为中小企业难贷款的瓶颈。

   (二)加大政府投入,做大做强信用担保机构。我市已挂牌的6户担保公司,只有甘州万盛和山丹诚信两家公司市、县区政府分别注入200万元和300万元,其实这两家公司只有甘州万盛开展了业务,且业务量很小,反而开展业务最好的市银达公司和市甘霖公司,政府却未注入资本金,使政府注入的资本金并未完全起到四两拨千斤和吸引社会资本的作用,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办三十条”关于金融促进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张政发〔20078号),对新组建的担保公司,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注入200万元和300万元作为资本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已注入政府资本金的担保机构,要进行资源整合,向经营规范的担保机构倾斜,扶优扶强。各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局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对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的争取,县(区)财政可借鉴高台县的做法,建立政府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补偿机制,切实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

   (三)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担保公司规模。担保公司的实力、抗风险能力与其规模有直接的关系,经营规模的大小也是其做强做大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目前,我市6家担保机构规模均很小,极大地制约了担保功能的发挥。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的矛盾,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广泛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入投,扩大资本金,壮大机构规模;鼓励现有的担保机构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做大做强;鼓励担保机构采取会员制,吸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作为会员单位,动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股。

   (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经营。按照《公司法》、《担保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各类担保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机制,建立起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使一切市场经济关系建立在合同、契约关系的基础之上,真正实现信用担保的市场化运作。各担保公司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工作目标,制定规章制度、设计运作流程、完善用人机制,形成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氛围。

   (五)建立完善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协作机制,实现多赢。引导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机制,以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对于银行机构而言,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防范银行信贷风险方面的作用,遵循合规稳健经营的原则,积极支持业务规范、诚信守诺、有良好信誉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扩大合作范围,建立商业化运行的风险防范、化解协调机制,对有担保公司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资金供应、利率水平上予以一定倾斜,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担保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内控制度、资产负债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与银行机构的联系,互通信息,促进相互信任,在担保的放大倍数、单户企业的担保额度等环节上取得共识。要充分利用银行业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建立与信用评级制度协调一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制操作办法,实现贷款人信息的共享,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融资担保风险。

   (六)加强协调,为信用担保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了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各级财政、经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国土、税务、金融等机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对担保机构准入相关资料查询、各类质押等级等方面给以必要的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规定;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担保机构涉及的诉讼、资产评估等中介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出台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同时,建议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财政、经委、金融等部门配合,尽快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的意见》,全力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

                  

                           (作者单位:市金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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