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Instructional Design ,简称 ID)也称“教学系统设计”,自 60年代末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有第一代(ID1)和第二代(ID2)之分。其中ID2的代表性模型一般认为是“史密斯—雷根模型”,它是由 P.L.Smith 和 T.J.Ragan 于 1993 年提出并发表在他们两人合著的“教学设计”一书中。目前该书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所以该书对教学设计理论与方法的论述具有权威性(该书作者之一的 T.J.Ragan 在九十年代曾任美国 AECT 理论研究部的主席)。史密斯和雷根在该书中对“教学设计”所下的定义是:“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
加涅在其著名的“教学设计原理”一书中,对教学系统设计(即教学设计)所下的定义则是:“教学系统设计是对教学系统进行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
国内对教学设计的定义可以乌美娜教授主编的高等院校统编教材“教学设计”一书中所给出的定义为代表:
“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和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对方案进行修改的过程;它以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学为理论基础。”
以上三个定义都强调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对教学进行具体计划的过程,这正是“教学设计”最本质的特征。三个定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加涅的定义未对具体计划的内容作任何说明,显得过于简略;乌美娜的定义则明确地规定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策略、解决方案和结果评价等,并指出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是学习理论、教学理论、传播理论(实际上还包括系统论);史密斯和雷根的定义也对计划的内容和理论基础作了适当说明,但比较概括,显得简明扼要。
综合上述三个定义的共性与个性,可以作出比较全面而概括的关于“教学设计”的定义如下:“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目标(或教学目的)、教学条件、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进行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这个定义的内涵所包括的基本属性为:1、教学设计的研究对象是用系统方法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具体计划的过程;2、指导计划过程的主要理论基础(即教学设计的主要理论基础)是学习理论和教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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