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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早期识别甲流重症告知书

 清轻 2009-11-23

早期识别甲流重症告知书发布
 
  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进入了高发期。但甲流仍然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为了便于群众尽早识别和预防甲流重症,昨日,省卫生厅发布告知书,提醒12类人群,若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引起高度重视。
     告知书提示:
     一、下列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
     1、妊娠期妇女;
     2、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3、肥胖者;
     4、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5、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
     1、持续高热3天以上;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
     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三、预防甲型H1N1流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 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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